大量持股申報門檻 調降
因應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條第1項大量取得股份申報門檻,將從取得已發行股份總額超過10%調降至5%,申報主體除個人達5%以上,如取得人加計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利用他人名義持有之股份達5%以上亦須辦理申報,其後於股數變動達一定標準時,也須辦理公告及申報。目前取得人透過公開資訊觀測站辦理公告,以書面向主管機關申報部分,未來將以電子化申報取代。
櫃買中心表示,爲強化申報義務人及市場參與者對法規修正及電子化申報作業之瞭解,擬訂於12月25日至29日期間,以線上影音方式辦理第一場「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項大量取得股份申報新制宣導說明會」,敬請上興櫃公司協助轉知持股超過5%股東、股務人員參加。本場次不須報名,並開放所有需要之投資人登入櫃買中心官網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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