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產會不準中投公司標售孫公司 行政爭訟終局判決出爐

中投公司標售孫公司黨產會不準,提行政訴訟,敗訴確定。(示意圖/達志影像)

中投公司遭黨產會認定爲國民黨附隨組織後,向其申請其名下欣光華公司所持有100%轉投資的孫公司中投BVI公司所持有的臺貿公司全部股權,但遭到否準,經提起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院認爲,中投申許可辦理公開標售股權不符合黨產條例的許可規定,判決駁回其訴訟,全案確定。

中投在2017年9月8日向黨產會申請許可公開標售其名下100%控股之欣光華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100%股權之孫公司、中投BVI,所持有之日本臺貿公司全部股權,而臺貿公司之主要資產爲位於日本東京都港區之東京貿易大樓,但黨產會否準申請,中投不服提起行政訴訟。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爲,中投依據《黨產條例》規定,申請黨產會許可辦理公開標售孫公司股權,不符合法定要件,黨產會處分否準中投的申請,於法並無不合,判決駁回中投的訴訟,維持原處分,中投不服提上訴。

最高行政法院認爲,中投申請出售其名下100%控股的欣光華公司所持有臺貿公司全部股權股權之目的,是出於自身的投資經營計劃,以改善公司財務結構、增進投資效益之需求,不符合黨產條例規定,駁回上訴,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