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院開車撞死律師、妻重傷 洪嫌有逃亡之虞遭聲押獲准

▲涉嫌駕車追撞妻子委任律師,造成1死1重傷之洪姓男子,被檢察官臺南地院聲請羈押獲准。(圖/記者林悅攝)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臺南地院追撞1死1重傷案,涉嫌駕車行兇的洪姓男子,18日上午被依殺人罪嫌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檢察官偵訊後,以洪嫌所犯重罪,且有逃亡之虞等,於下午向臺南地院聲押獲准。

警方調查肇事的洪姓丈夫(44歲)、與妻子李女(44歲),正在打離婚官司,陪同打官司的黃姓律師(44歲)是桃園人,系李女委託之律師。洪、李2人生有一對兒女長女13歲、次子10歲,兩人後來分居,洪嫌將子女交由在洪彰化老家父母照料,妻子李女則回桃園孃家

去年9月洪嫌曾與李女相約到戶政事務所離婚登記,但因李女另有考量而未辦妥,但也沒跟洪男一起返家。今年5月底洪嫌以2人生活理念不合磨擦、個性不合及經濟困難等因素,向臺南地院提出離婚請求與子女監護權告訴。

洪、李2人17日下午2時20分到臺南地院家事法庭召開離婚協議,李女由黃姓律師陪同出庭協議。下午3時30分左右協議結束,李、黃兩人沿着法院西側的連通道,由北往南要到律師停車處時,洪嫌突然開着紅色廂型車,從北向南加速行進,自後撞擊黃姓律師及李女2人,造成黃姓律師當場死亡,李女送成大醫院急救,目前以葉克膜維生,尚未脫離險境。洪嫌當場被臺南市警四分局警方以現行犯逮捕,警訊中洪嫌供稱不滿黃姓律師在調解過程氣焰高漲,步出法院又見他跟妻子高談闊論,一時氣憤,加上想起與妻子種種不合,纔想要開車上前嚇嚇他們,沒想到方向盤太偏撞上2人,看到2人倒地受傷他也有緊急報案

經警方查證,119當時共接到5通電話報案,2通是由法院撥出,一1是警員,1通是目擊民衆,另一通的確是肇事的洪嫌所打。惟警方從監視畫面看到洪嫌整個行兇追撞過程,及洪嫌廂車前擋風玻璃全破、左側車燈板金嚴重凹損,認爲洪嫌有涉嫌明顯置人於死之犯意,全案偵訊後於18日上午依殺人罪嫌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

檢察官復訊後以殺人罪是重罪,有逃亡之虞向臺南地院聲請羈押,惟未聲請禁見;臺南地院受理後召開羈押庭審理,合議庭並於下午4時多裁定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