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國家機器心痛無比 網友設立「反對方仰寧」臉書互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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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名羣衆411號召包圍中正一分局,並要求分局長方仰寧下臺負責,結果在網路上引發正反兩極的評價,有人成立「無限期支持方仰寧、支持警察」臉書專頁,至今按贊人數已突破16萬大關,另外也有網友不贊同員警變成國家機器,特別設立了「因爲支持警察,所以我反對方仰寧」粉絲團來互尬,才半天的時間,已吸引逾3500人力挺。
方仰寧的女兒昨天第一時間在臉書PO文爲老爸抱屈,並表示以你爲榮,吸引許多網友的聲援,「反對方仰寧」粉絲團今天也特地發文,寫了一篇「給方局長女兒的一封信」,希望她在心疼父親時,也能體諒出來抗爭的每一張臉孔,都是對國家機器、侵害基本權利心痛無比。
▲網友成立「因爲支持警察,所以我反對方仰寧」粉絲團。(圖/翻攝臉書)
以下爲全文:
方小姐您好
在信中您以父女情作爲開頭,引起廣大的心疼與迴響,但敬愛的心情與行事正確與否完全是兩回事。
緣起公投盟,「我不認同你的說法,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這件事的起因在4/9時中正一分局發表:「廢止公投護臺灣聯盟於立法院周邊集會的許可、並言對於日後所申請之集會不予許可」之處分,但集會遊行權是憲法賦予人民的基本權利,大法官釋字445號中明言:「對於在舉行集會、遊行以前,尚無明顯而立即危險之事實狀態,僅憑將來有發生之可能,即由主管機關以此作爲集會、遊行準否之依據部分,與憲法保障集會自由之意旨不符,均應自本解釋公佈之日起失其效力。」
公投在立法院前已經抗爭將近兩千個日子,或許不是人人認同他們的意見,但人人皆應享有憲法賦予的人權。而中正一分局方局長,您的父親,明知道表達自由爲人民最重要的基本權利,卻永久剝奪公投護臺灣聯盟未來的表達權利,根據法律保留原則,從來沒有任何一個法律授權警察機關可以限制人民「未來」的權利,其荒謬與嚴重侵犯人權之行爲引起衆議,因此纔有此次行動,也請你想一想,今天你能坦白的抒發你的情緒,是因爲前人的抗爭保障了您的言論自由,今天站出來的這羣人也不是刻意找麻煩,而是不容許基本權利被踐踏、捍衛表達自由的勇者。釋字445號中明確指出:「在目前的警察體制下,極易爲經由選舉而執政之政黨所利用,以干預人民集會之自由。」這樣的情形在4/11早上驅離公投盟完全體現,因立場不同,公投盟以非暴力的公民不服從抗爭過,就遭到如此對待。方仰寧撕毀成諾,強制驅離公投盟的路權。
「人權與良知」應該是行事的最高準則,不要淪爲平庸的邪惡。我們都明白您的父親夾在政府與民衆之間,我們也不知道他背後是否有別的授命,您的父親沒有辦法討好每一種聲音,但他可以選擇做對的事情。「人權與良知」應該是行事的最高準則,我們認同基層的警察的辛苦,但不能認同下錯誤指令的方局長,正是因爲支持那些脫下制服同樣疲憊的警察,我們才必須要求對作出此一決定的方局長出面對說明並要求尊重基本權利、歸還路權,爲自己的錯誤承擔,而非將自己與基層警察劃爲同一羣體。基層警察也是聽命行事何其無辜,方局長,如果你也只是聽命行事,請您不要淪爲平庸的邪惡,請您說出來,並跟民衆站在一起。
方局長再再背離羣衆方小姐,文中可以看見你的心疼與急切,但我想愛家人,敬愛父親的心情天下多數人皆是。但抗議現場的民衆又少了家人嗎? 當您在指責羣衆對您父親的指控和行爲時,是否想過背後的原因?當方局長在各樣社運現場指揮驅離時,回家是否跟你談論過這個社會的不公?是否談論過這些人的訴求?能力越大責任越大,當位居要職時,當身爲受人敬仰的人民保母,方局長卻再再背離民衆,不僅僅是站在人民的對面,更是國家機器的打手、指揮國家暴力的主謀之一。羣衆徹夜守護,抗議基本權利被侵害怎麼會是鬧個沒完?羣衆對事而來,社會亂象的源頭從來就是公權力的無限擴張、違憲亂紀,不要忘記,你享有的權利,也是前人挺身而出而來。
當指責抗議羣衆時,可曾如要求我們體諒您父親一般發揮過同理心?而您對於學運兩位指揮的指控更讓人深感困惑,您文中所謂「拍拍屁股,回家睡了好覺」,您要求大家同理您的父親,您怎麼不想想這三週以來兩位指揮,甚至所有餐風露宿的抗議民衆可曾睡過好覺?他們也是有血有淚、承擔社會上暴民的指責、承擔了法律責任、承擔龐大的壓力,有誰睡了好覺?「被衆人捧在心上 ,受大家崇拜,原味衣服可以賣到2000萬」,這樣表面光輝的代價背後是多少辱罵和評論的箭靶,你知道他們爲了臺灣各樣不公義的事情站出來無數次嗎?你知道他們被放話甚至要擔憂人身安全嘛?我想您對父親的心疼,完全可以套用在站出來的人民身上,我們也是有血有肉有家的人,我們自願站出來,即使您們不認同我們的立場,方局長身居的位置難道不是如此? 他身爲局長,難道不該承擔這些,就如同抗議羣衆承擔的? 當貫徹指令時,局長可曾將羣衆當作自己的孩子? 當扛離羣衆甚至暴力對待時,他可能想過這些人都是別人的爸媽和小孩,當您控訴羣衆無理時,可曾想過因爲您父親的指令而無奈的基層警察?因爲您父親指令而感到沮喪憂心的民衆?
我們針對的是「方局長」而非您的父親。您表達了女兒對父親的關心以及對羣衆的指責,卻沒有看見各方聲音背後的原因和脈絡,民衆路過不是給您父親找麻煩,而是您方局長的指令、是這個濫權的機關找民衆麻煩,因此纔要羣起抗爭,當您握有話語權的時候,情緒的抒發與同情心的誘發不會使社會進步,唯有就事論事、思辨此事的來龍去脈纔是真的對您父親好。最後,以爲人子女的角度出發,我們完全可以理解您對父親的心疼與不捨,但情歸情,事歸事,做出錯誤的指令仍要承擔責任而去,期望您也能以同樣的心態面對其他在一次次抗爭中被您父親驅離的弱勢羣體。您對父親心疼無比,出來抗爭的每一張臉孔卻是對國家機器、侵害基本權利心痛無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