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護不足染疫 北市罰中研院6萬

中研院實驗室人員去年12月初疑似在實驗室感染新冠肺炎,北市勞動檢查處派員調查發現,個案曾僅穿一般防護裝備執行實驗,違反《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規定裁罰6萬。(本報資料照片)

中研院實驗室人員去年12月初疑似在實驗室感染新冠肺炎,北市勞動檢查處派員調查發現,個案曾僅穿着一般防護裝備,未佩戴N95、雙層手套、護目鏡或面罩執行實驗,違反《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規定;另外,中研院對員工未採取健康管理及個人防護具佩戴演練等感染預防措施,違反《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規定,因此,各裁罰3萬元。

北市勞動局長陳信瑜表示,P3實驗室是操作危險性生物安全等級RG3病毒特定實驗室,應遵循實驗室標準作業程序執行,新進人員教育訓練與操作指導、實驗操作過程監控等感染預防措施,僱主應使勞工確實遵循各流程執行實驗,而針對此次事件是否在職場染疫認定,目前仍由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調查並統一對外說明。

北市職安科長陳伯端表示,初步判斷將對中研院依違反《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7條之1第1項規定和287條規定,各裁罰3萬元,總計6萬元。

陳信瑜強調,醫療院所及相關研究機構如未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針對具有生物病原體危害之虞的工作場所採取符合規定的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可處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另外,臺北市大巨蛋工地去年12月21日上午9點30分左右發生工安意外,一名35歲男性人員於地下2樓做防火工程項目時,跌落至地下4樓,造成左大腿骨折;臺北市勞動局4日表示,遠雄違反《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4條》和《職安法》第6條規定,開罰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