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去世後農村的房子,戶口遷出子女還能繼承嗎?

父母去世後農村的房子,戶口遷出子女還能繼承嗎?最近這些年,隨着大量的農村人口向城市流動,已經有越來越多的農民子弟在城市安家樂戶購買房產,甚至將戶口遷移到了城市地區。在年輕人到城市買房落戶的同時,留在農村的父母已經漸漸老去。中國的城市化進程的加速,而農村的面貌也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大部分農村地區都已經將原來的老房子推倒重建,有一些家庭經濟收入情況比較好的,人家甚至蓋起了多層小別墅。目前農村宅基地管理制度越來越嚴格,對於已經遷出農村的人員,要想再回到農村落戶變得非常困難。而他們要想在農村新建房屋也變得非常渺茫。因爲農村宅基地只能由本村集體內部組織成員才能享有。

隨着父母逐漸老去,甚至有一些年紀大的父母已經去世了,而他們在農村留下來的宅基地和房產該怎麼辦呢?如果子女的戶口仍然還在農村裡面,仍然還和父母在一起的話。這個問題倒不是特別大,可以通過正常的程序繼續享有農村的房屋所有權和宅基地的使用權,也可以通過申請對農村房屋進行改建擴建或者是重新修建。但是如果子女的戶口已經從農村遷出來,其已經去世,父母所留下來的宅基地和房屋能不能繼續繼承呢?應該怎麼處理才合法合規呢?今天止茶就和大家聊一聊這個很多人非常關心的話題。

首先,農村宅基地不存在繼承的問題這一點大家需要搞明白,因爲農村的宅基地是由國家和集體賦予那些村民用於建築房屋所使用的集體土地。它的所有權屬於國家和集體,而農民只擁有宅基地的使用權。不管是根據物權法也好,還是根據農村宅基地管理的相關規定也好,對於沒有所有權的非私人性財物,是無法通過繼承來獲得的。所以宅基地不存在繼承不繼承的問題。對於子女和父母的戶口仍然在一起,仍然在農村的情況,如果沒有分戶的話,所有家庭成員共同享有宅基地,哪怕戶主是父母的名字,哪怕戶主已經去世,其他的家庭成員仍然享有該片宅基地的使用權。

其次,農村宅基地上所建房屋屬於私有財產雖然宅基地的所有權歸屬於集體,但是通過合法申請的宅基地,在上面建造的房屋及所有權屬於個人所有,是私人財產,可以通過繼承法的相關規定依法繼承。也就是說,不管子女戶口是否是在農村地區,其父母名下的房屋都可以通過合法繼承的方式獲得。在這一點上貌似跟第一點有相互矛盾的地方,實際上則不然,因爲中國現行的法律規定是農村宅基地,遵循地隨房走的原則。也就是說只要宅基地上的房屋還在,那麼不管戶口是在農村還是在城市,及子女都可以合法繼承。這裡繼承的不是宅基地的所有權,而是宅基地上附屬物,也就是房子的所有權。

再次,戶口遷出子女繼承父母房所有權有一定的限制條件對於戶口已經從農村遷出去的子女,要想繼承農村已經過世父母的房屋所有權,是有一些限制條件的。前面已經講過,我們現在遵循的是地隨房走的原則。房屋作爲財產可以合法繼承,而其宅基地的使用權也就變相的可以繼續擁有。但是這種擁有是有限定條件的,進城落戶子女繼承的農村房屋只能居住,或者租賃給他人居住,但是卻不能對農村房屋進行改建擴建和推倒重建。因爲不管是改擴建還是重建,都要涉及到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的重新申請和審批。一旦涉及到審批過程,那麼進城落戶子女的申請肯定是通不過的。如果房屋倒塌或者無法居住以後,村集體有權收回該片宅基地,或者重新分配給有需要的本村集體內部組織成員,或者重新復墾變成農業用地。

總的來說,現在國家對農村宅基地的管理越來越嚴格,對於已經進城落戶的子女,其父母去世以後,在農村留下來的房屋,可以通過合法繼承的方式繼續享有,但是卻不能對這片房屋進行改擴建和重建。如果房屋倒塌了,他們不能再繼續申請新的宅基地,村集體也有權收回該變宅基地的使用權。以上就是父母雙亡之後留下的農村宅基地,對於進城落戶子女該如何處理的正確應對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