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7達成歷史性稅收協議 法國:下一步說服中國是硬仗

觀察者網訊七國集團(G7)財政部長剛剛就跨國公司納稅規則達成“歷史性協議。然而對他們來說,現在還不是開香檳慶祝的時刻。外媒提醒,這份原則上通過的稅收方案不但需要進一步細化,還面臨在包括中國在內的20國集團(G20)中推廣的考驗。

法國經濟財政部長布魯諾·勒梅爾公開承認,說服中國支持方案“將會是場硬仗”,但他對此表示“樂觀”。此外,“脅迫”低稅率國家加入的影響美國是否應率先加稅,乃至美國國內黨派分歧,都對這份協議的未來打上一個問號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7日表示,中方支持按照G20的授權,在多邊框架內推動2021年中期就經濟數字化稅收方案達成共識。中方認爲,應妥善處理各國的重大關切,在方案設計上體現包容性

G7國家財長6月5日就跨國公司納稅規則達成原則一致

美法財長:爭取得到中國支持

華爾街日報》6日評價,G7等少數發達國家達成了對跨國公司徵收最低企業稅的原則協議,但未來幾個月的落實之路依舊坎坷。除了協議細節尚待釐清外,也需要爭取發展中國家尤其是中國的支持。

G7財長們同意以國家爲基礎,向跨國公司徵收至少15%的企業稅;並按企業實現盈利而非企業總部所在國標準,允許各國對企業徵收20%利潤以上的稅。不過,第二條規定的徵稅門檻是淨利率10%以上,引發對跨國公司通過重組業務、人爲降低淨利率來避稅的擔憂。

知情人士稱,G7國家正在研究加入一個“細分”條款,以劃分大公司的各項盈利子業務、單獨設定徵稅額度等,但這需要在G20與經濟發展合作組織(OECD)會議展開討論

爲此,美、法兩國財長在對未來表達謹慎樂觀的同時,均提到了爭取中國支持的重要性。今年7月初,包括中國、印度、巴西及南非等發展中國家的G20將在威尼斯舉行財長會議。

《華爾街日報》:G7關於全球最低公司稅的協議面臨阻礙

美國財長耶倫承認,目前達成的並非最終協議,仍有細節需要完善。“我們認爲有達成全球協議的強勁動力,但也有國家抱有擔憂,比如愛爾蘭與中國。”

法國財長勒梅爾週末在採訪中承認,必須說服其他大國尤其是亞洲大國支持方案,“我特別想到的就是中國。必須承認,這將是一場硬仗(tough fight)。”不過他又對前景表示“樂觀”,因爲G7國家提供了“非常強大的政治動力”。

法國經濟財政部長勒梅爾

美國搞懲罰機制,專家:已成“小雞博弈”

爲了全球推廣,這份稅收方案需要得到多邊框架下135個國家的同意。其中,如愛爾蘭、塞浦路斯和匈牙利等企業稅率未達規定標準的國家,可能對參與協議持保留態度

而美媒“政客”稱,面對不配合的小國,G7等大國會採取“哄騙”乃至懲罰手段,換取他們的支持。比如,美國在G7方案中提出“未及稅率支付規則”,對於不接受15%最低企業稅的國家,將對該國企業進行懲罰性加稅。

美國財長耶倫說:“當你理解協議的細節就會發現,它並不需要所有國家都同意。協議有辦法處理抗拒者。”

另一方面,《華爾街日報》提到,許多國家都在觀望,美國是否有能力和意願率先推行稅收方案。最先“吃螃蟹”的國家將承擔短期損失,而美國國會圍繞加稅尚存在嚴重的黨派分歧。

專家形容,這將是一場大規模的“小雞博弈”:其他國家不希望在美國之前行動,導致科技公司過早撤出本國;美國也沒有意願在完整協議出臺前加稅,因爲若其他國家不跟進,美國將在吸引大公司總部的競爭中處於不利。

BDO諮詢公司國際稅務部門負責人莫妮卡·盧文預測,就算達成了協議,各國也需要至少18個月時間完成國內立法。“從稅收的角度來說,多國稅務部門可能未來兩年內都無法徵得額外稅收。”

而美國國會兩黨圍繞加稅的分歧,可能會進一步拖延整個過程。考慮到批准國際協議需要參衆兩院三分之二的同意,民主黨必須在該問題上尋求共和黨的支持。

共和黨內討論加稅問題的首席代表得州衆議員布拉迪愛達荷州參議員克拉波則指出,美國已經在2017年實施了10.5%的最低企業稅,其他國家卻沒有跟進。他們批評,這份協議在美國經濟復甦的關鍵時刻“傷害工人與就業”。

一些美國大型企業則擔憂,G7協議並未明確解決此前歐洲國家對美企徵收數字稅的問題。代表Alphabet、谷歌與臉書等公司的計算機和通信行業協會(CCIA)主席馬修·施魯爾說,除非這些“不公平”的數字稅被取消,圍繞協議的相關討論還不會結束。

G7稅收協議對中國有何影響?

中國WTO研究會常務理事何偉文6日對《環球時報》表示,G7達成的全球最低企業稅協議對中國有利,不但可以增加稅收,還能擴展對科技企業的監管,可能會削弱中國一些網絡公司海外註冊尋求避稅的積極性。不過,這一切還要取決於何時能夠達成協議。

上海外國語大學國際金融貿易學院院長章玉貴撰文表示,本輪全球稅改在短期內不會對我國造成太大沖擊,因爲我國現行企業所得稅稅率高於全球擬定的15%底線;且中國絕大多數中小企業不屬於經合組織倡導的全球最低企業稅率適用對象。但中長期來看,我國一批有世界性影響的互聯網科技企業,將會遇到包括數字稅等在內的各種約束。因此,建議結合我國實際情況,在G20框架下積極推動平臺類科技企業反壟斷信息的共享,強化前瞻性預期監管。

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7日表示,自2017年G20委託經合組織研究制定應對經濟數字化稅收方案以來,中方始終秉持多邊主義的精神和開放合作的態度參與方案的磋商和設計。我們支持按照G20的授權,在多邊框架內推動2021年中期就方案達成共識。

中方認爲,包括G20在內的各國都應務實和建設性作出貢獻,妥善處理各國的重大關切,在方案設計上體現包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