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口認了!嘉市議員戴寧涉詐領助理費二審 出庭落淚願繳回431萬

▲嘉義市四連霸無黨市議員戴寧被控涉詐領助理費,一審將判刑10年6月。(圖/翻攝自戴寧臉書)

記者林東良/臺南報導嘉義市四連霸無黨市議員戴寧被控涉詐領助理費,一審遭判10年6月,沒收431萬多元不法所得,戴寧上訴二審,臺南高分院25日開庭審理時,戴寧一改之前無罪聲明,聲淚俱下表示認罪願承擔責任,坦承知道有些助理是掛名,並願於年底前繳回431萬元不法所得。

臺南高分院傳喚戴寧胞弟以證人身分出庭,他稱曾任8屆的議員爸爸戴建三,因2005年涉賄選被判有罪,才以親情壓力逼姊姊戴寧從臺北回嘉義接棒參選,姊姊原本不願意放棄在臺北打拚多年的努力成果,但最後在2008年父親下最後通牒,並揚言斷絕父女關係下,姊姊才被迫回嘉義參選。

戴寧胞弟說,姊姊沒有從政過,都是以父親當議員模式來僱用助理或公費助理,直到2020年姊姊參選立委,父親罹癌後,姊姊才完全處理僱用助理事宜。他還說當時姊姊曾爲爭取僱用第1位私人助理作爲公費助理,造成父女爭吵半年以上,還鬧家庭革命,因爲僱用助理都是戴父全權主導。

開庭時戴寧一度情緒激動並低聲啜泣,審判長詢問原委,並詢問是否需暫時休庭平復情緒?律師則迴應說,戴寧爲了認罪這事情緒起伏大。戴寧表示她原本在臺北投資公司,在父親親情壓力下,纔回嘉義代父參選,很感謝嘉義鄉親支持,第1次參選就順利當選,但其實在她的人生規劃裡,並沒有從政這條路。

戴寧說,她在父親服務處內,一切都是從零開始,她當選議員後都由父親全權作主,當時她對如何僱用助理都不清楚,因爲這些都是父親在處理,當時她知道有些助理是掛名的,這部分其弟也已說明,但她身爲議員也有責任,她願意承擔責任。戴寧說到她過去與父親爲另設服務處之事,發生許多爭執之過往,也悲從心來落淚哽咽。

戴寧說她有與律師討論,願意繳回一審法官認定之不法所得431萬多元,惟因這筆錢對她而言並非小數目,希望法官寬限她可以在今年12月底繳回這筆錢。

據瞭解,戴寧被嘉義地檢署指控,自2010年3月1日起擔任嘉義市議員至今,涉嫌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犯意,自2012年6月起到2022年2月間止,以陳姓男子等4人名義詐領公費助理費用,使嘉義市議會承辦人陷於錯誤,按月將4人薪資及年終工作獎金匯入4人帳戶,以詐取不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