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巡檢表「球員兼裁判」? 高市議員批漏洞
高市議員林於凱(中)質疑,「工地巡檢表」原先第三方「監造人員」檢查簽章竟被消失,造成巡檢者都是自己人,恐是球員兼裁判。(柯宗緯攝)
高雄工安意外頻傳,「高雄市政府加強建築工地公共安全實施方案」,要求業者自行填寫「工地巡檢表」,卻遭時代力量市議員林於凱質疑,原先第三方「監造人員」檢查簽章竟被消失,造成巡檢者都是自己人,恐是球員兼裁判。工務局解釋,這是隻是第一級檢查,屬於自律面,後面還有二、三級更嚴謹檢查。
林於凱今天在高市議會工務部門質詢時指出,3月29日高市副市長林欽榮召開「高雄市政府加強建築工地公共安全實施方案」,會中律定「工地巡檢表」中,應檢附工地負責人、職安衛人員及「監造人員」的設施安全檢查簽章。
高市議員林於凱(中)質疑,「工地巡檢表」原先第三方「監造人員」檢查簽章竟被消失,造成巡檢者都是自己人,恐是球員兼裁判。(柯宗緯攝)
「高市府要落實工地安全的話,第三方公正單位怎麼會被消失呢?」林於凱表示,經調查發現,監造人員簽章欄位,竟被偷天換日成「專任工程人員」,導致3個簽章人員,都是廠商指派狀況,無監造人員進行工地現場監督跟把關。
林於凱認爲,若工地巡檢表全部承造商自己派任人員填寫,難保會出現有缺失不敢如實填報狀況,但高市府迴應只要有職安人員就能保障施工安全,但涉及工地結構、施工技術,只有監造人員才能處理,強調工安要落實,不能馬虎。
工務局長蘇志勳解釋,該張巡檢表格屬於第一級自律檢視,後面還有更嚴謹的二級(第三方)、三級(官方會同第三方、業者)檢查。(柯宗緯攝)
對此,工務局長蘇志勳迴應,議員提出的是3月草案,最後版本是依4月通過的爲主,但強調會針對工地巡檢表重新進行討論,確認是否納入監造必須簽章,該張巡檢表格屬於第一級自律檢視,後面還有更嚴謹的二級(第三方)、三級(官方會同第三方、業者)檢查。
高市建管處長江俊昌提到,3月底開會前,高市建築師公會有反映,建築法所規定的建築師監造責任並非涵括職安衛生,監造人員權責是針對建築物主要構造設備這部分負責監造。另外,市府除要求工地落實自主檢查外,同時會同勞工局、衛生局加強聯合稽查。
另外,勞動節前夕,時代力量高雄黨部27日宣佈成立「工安揭弊小組」成立,未來提供勞工一個安全舉報的管道,並改善現行職安教育及檢討現有工地安全問題,盼有效改善高雄工安事件發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