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出租優惠多...但房東不領情?3好處敵不過2大壞處:4分之1房租都納稅
對房東而言,成爲公益出租人帶來的好處不一定比較多。示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身爲一名住在臺北的資深租屋族,每次租房的時候都會有一個疑問,爲什麼房東都不給我申請租屋補助,明明政府給了很多優惠給願意公益出租的房東,但爲什麼多數房東還是要冒險逃漏稅呢?
成爲公益出租人的好處
根據規定只要將房子租給符合租金補貼資格的房客,就能成爲公益出租人,並享有下列優惠,對於誠實納稅的房東可以說是好處多多
1、所得稅稅優:每屋每月租金收入最高1萬5,000元之免稅優惠。
2、地價稅稅優: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千分之2。(原爲10‰至55‰)
3、房屋稅稅優:適用自用住宅稅率1.2%。(原爲1.5%至3.6%)
成爲公益出租人的壞處
1、需繳納綜合所得稅
雖然說誠實納稅是國民應盡的義務,但是逃漏稅真的是太香了。
尤其是高稅率的族羣,例如課稅級距40%,若以現行所得公式年租金50萬元計算,扣除43%必要費用剩下28.5萬元,再乘上稅率40%等於要繳11.4萬元稅金,等於「將近四分之一房租收入」都繳納給國稅局!
2、賣房時不能使用房地合一稅優惠
依照現行的規定,如果你持有房產6年都沒有出租,就可以享有400萬元免稅額以及10%的優惠稅率。
假設A賣房獲利400萬,沒出租的情況要繳的稅是0元,但如果一樣持有6年出租,成本大約估25%,要繳的稅是400萬*(1-25%)*20%=60萬,不難想像爲什麼房東不給房客報稅了吧!
龐大的租屋黑市
目前臺灣的租屋黑市有70%-90%,也就是說大部分的房東其實是沒有誠實報稅,在政府稽覈不力的情況下,乖乖報稅的房東反而吃了一個大虧。
我相信政府有它的難處,例如嚴格稽查之後可能會導致房東把稅轉嫁到租客,結果造成全臺房租大漲價,但如果不做這件事,臺灣的租屋市場不會有健康的一天,也只是逼大家去買房,造成房價只漲不跌的神話而已。
結語
臺灣的房地產有很多的問題要解決,看到高漲的房價,不免讓人想要直接躺平不努力,但是我始終認爲「可以不買房,但要擁有買房的能力」,讓自己擁有選擇權是最佳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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