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園騎鐵馬罰6000、汽機車卻只罰600 桃園要修法
常見民衆圖方便,把公園或綠地當停車場或便道,造成人車爭道,險象環生。(牛煦庭提供/蔡依珍桃園傳真)
議員牛煦庭直言配套不足,導致桃林鐵路鐵馬道部分路段禁行腳踏車,非常諷刺。(牛煦庭提供/蔡依珍桃園傳真)
車輛在公園與人爭道爲人詬病,但議員牛煦庭發現,公園騎腳踏車最高罰6000元,但影響更巨的汽機車侵入公園竟只開罰600到1200元,提案修改桃園市公園自治條例將罰則統一,輔以科技執法,讓車輛阻絕於公園之外。
議員牛煦庭說,日前發生「桃林鐵馬道之亂」,全長約10.3公里的桃林鐵馬道,因設置車阻挨批「歧視身障者」,但追根究柢是因爲許多用路人把鐵馬道當便道,不時出現機車與人爭道的情況,也屢屢傳出行人遭鐵馬撞傷的憾事,爲了避免事故一度還出現「花盆萬里長城」防車入侵,在里長爭取下才裝上車阻。
牛煦庭說,機車頻闖關的原因就是罰責太輕,桃園市公園自治條例僅規定未在指定場所使用腳踏車、直排輪、滑板車或從事溜冰、高爾夫球等活動,可開罰1200元至6000元,但汽機車只適用「未經許可駕駛汽機車或違規停放」開罰600元至1200元,汽機車傷害嚴重性遠高於腳踏車,罰則甚至只有1/10,讓他直呼荒謬,提案修法,將汽機車罰鍰提高到和腳踏車相同,獲得跨黨派13位議員支持。
牛煦庭認爲,爲防止民衆把桃林鐵馬道綠廊當捷徑或停車場,先修法提高罰則,輔以科技執法,將違規者「全都錄」,才能還行人安全空間,避免帶狀綠帶被當便道。他也提到桃林鐵馬道三鶯路到萬壽路段竟然「禁行腳踏車」,也是非常荒謬,根本原因是缺綠地公園,大聲疾呼開闢兒九公園,重新調整路廊,「把鐵馬道找回來!」
議員黃婉如也提議,在公園禁止放風箏,也將一併進入小組審查討論。養工處指出,9月已在萬壽路口試辦科技執法,揪出25位違規者、各開罰600元,未來會逐步擴點,強調公園和綠廊全面禁止騎乘機踏車,部分公園個別公告纔有開放,籲民衆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