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號費沒人管 藍委提案修法監督
藍委提案修正《醫療法》,擬由縣市主管機關覈定掛號費,以防醫療院所巧立名目收費。(本報資料照片)
衛福部日前取消掛號費建議上限,且調整可不經地方政府備查。爲避免醫療院所大幅調漲掛號費,加重民衆負擔,國民黨立委徐欣瑩提案修正《醫療法》,擬由縣市主管機關覈定掛號費。醫界則大表反對,並指該提案是「因噎廢食」,9大醫護團體27日聯合發出聲明,呼籲立委撤回提案。
《醫療法》21條規定「醫療機構收取醫療費用之標準,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覈定之。」徐欣瑩提案加入「行政費用」,她表示,掛號費是行政費用,醫療機構得合理反映成本、適度調漲,但衛福部仍應盤點收費情形、擬定參考範圍,讓資訊公開透明,以利民衆查詢、選擇。
「衛福部不能完全不管」,督保盟發言人滕西華肯定提案立委有勇氣,在科技進步下,醫院經營型態改變,醫院未來可能有意想不到的名目,巧立名目收費。
由於各地物價不一,滕西華認爲,收費標準應由地方政府管理,但中央也要負起查覈責任,並將此入法,違反者才能開罰,否則淪爲道德勸說。
醫改會執行長林雅惠說,主管機關覈定行政費,要採定價或參考範圍、備查還是審查,都需進一步討論,若缺乏社會對話,爭議還是會有。目前這項提案已一讀,希望召委排定審查或召開公聽會,若最後決定不修法,衛福部醫事司仍要負起責任,提出配套,不能只靠公平會把關。
但是此修正案提出後,醫界炸鍋、罵聲一片,籲立法院不要忽視醫界的想法,迴歸原本《醫療法》的規定。包括醫院協會、醫務管理學會等9大團體均發出聲明,盼立委撤回提案。
社區醫院協會理事長朱益宏指出,立委的提案是「因噎廢食」,醫院行政費很多,不只掛號費,還有病歷調閱費等,若完全被政府「捏着」,將不利於產業發展。
臺灣醫務管理學會理事長洪子仁認爲,如真擔心漲價無上限,不如請衛生單位將價格的建議範圍提供給不同地區的醫療機構,並適時行政指導,讓大家儘量把價格壓在範圍內。
衛福部次長王必勝則對提案內容表示尊重,並指出,這是可做到的,但交給地方政府,也要考慮「一國多制」下,費用不均、管理方式不一及病患流動等問題;掛號費牽涉病患、醫事人員的權益,衛福部採開放態度,都可以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