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巨條款」?金管會擬修正收購辦法

記者蔡怡杼臺北報導國巨條款」?金管會今(29)日宣佈研擬修正公開收購管理辦法,及公開收購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等2項法規,以強化資訊揭露及被收購公司股東權益,將於近期依規定進行法規預告程序,待徵求各方意見後發佈實施。金管會表示,有感於近年公開收購案件,隨着國際併購潮流趨勢,案件有逐漸增加之情形,爲維護股東權益,爰研擬修正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等2項法規。首先,在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的部分,較重大的修正擬有,收購訊息須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若申報收購訊息違反法令時,金管會得命令其重新申報及公告、被收購公司應組成獨立之審議委員會,以及公開收購第二上市櫃公司之收購訊息應傳輸至公開資訊觀測站。其次,在公開收購書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中,主要部分爲公開收購資金來源融資方式者,應揭露資金來源、借貸雙方及擔保品,並增訂公開收購人與其關係人在申報公開收購前2年內與被收購公司內部人、關係人有任何協議或約定者,應以附件方式 並同公開說明書公告,以保障股東之資訊平等。而國巨去年4月,與私募基金KKR組成遨睿投資,宣佈以每股16.1元收購國巨,總交易達467.8億元,因其中6成、約280億元向銀行融資,不過,因被認爲恐有資本弱化的疑慮,最終遭投審會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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