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納百川》後COP28下的中華民國:能源與減碳的困境(陳長文、蘇展緯)
爲期兩週的COP28聯合國氣候峰會閉幕,近200個國家達成能源轉型、擺脫化石燃料的歷史性決議,是氣候峰會史上首次在決議提到應對暖化元兇之一的化石燃料。(圖/ 路透社)
去年12月13日,《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28次締約方大會(The 28th Meeting of the Conference of the Parties to the UNFCCC, COP28)在杜拜落幕,與會的聯合國會員國將近200個國家達成共識,在決議文內正式寫入了「轉型脫離」(Transition Away)化石燃料使用的語彙。而本屆會議也正式成立「氣候損害基金」,協助面臨氣候風險的開發中國家。截至會議閉幕,多數已開發國家至少發起捐款超過8億美金。
本屆會議最大亮點,是討論自2015年各國簽訂《巴黎協定》後,首次進行的「全球盤點」:檢視過去8年以來,全球各國在減碳與避免氣候風險下做出了多少努力,然而報告結論卻是遠遠落後。因此,含歐盟在內等118國,於COP28初期發佈了「再生能源和能源效率全球承諾」,並寫入本屆大會的最終決議內,爲達到2015年《巴黎協定》之控制全球平均升溫在攝氏1.5度,2030年全球再生能源發電量必須提高至少2倍,能源效率提高至少1倍,並在2035年減少碳排量達到2019年碳排量的43%。
另一個亮點是,由法國發起,美、英、韓等國覆議提出《2050三倍核能宣言》,讓核能再度成爲各國轉型期間替代能源的選項。歐洲議會甚至於同年12月12日,正式通過了「發展小型模組化反應爐」核能電廠的議案,爲歐盟未來各會員國發展新式小型反應爐(Small Modular Reactors, SMRs)核能電廠,提供正式的法源與財政支持 。這也讓核能成爲轉型脫離化石燃料內的替代選項,納入了本屆大會最終決議。
回到國內,中華民國自詡爲進步國家,卻在「淨零」議題處於尷尬位置。檢視經濟部提供的數據,2022年能源部門電力來源佔比,超過80% 的能源依舊依賴化石燃料(煤炭、天然氣);同時,環境資源部資料顯示,我國在2021年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能源部門所產生的排放量佔全體部門將近71%。
雖然三組總統候選人,皆不約而同地提出了能源轉型的目標: 2030年,再生能源需我國發電量的佔比達近30%;然而,我國截至2022年爲止,再生能源僅佔我國總電力來源的8.3%。能在2024至2030的短短6年間,達成COP28「再生能源佔比須達目前的2倍」的目標,已是萬幸。
另外,2018年我國《電業法》95條第1項經過公投廢除後,已經沒有2025年核電廠全部除役的法源。在COP28、歐盟都將核電納入「轉型脫離」化石能源的替代能源的今日,我國總統參選人賴清德,仍未將執政黨「2025非核家園」的目標做出相對應的調整。試問,在沒有核能支持下,繼續提高燃氣發電佔比的我國,又何以在2030年以前,達到再生能源兩倍的COP28決議,同時逐年完成溫室氣體排放的減量?
作爲製造業大國的臺灣,每年在全球碳排排行榜都是名列前茅。尤以我國在經過經濟高速成長的背後,除了犧牲國內環境保育,同時也犧牲了其他國家的環境作爲代價。在COP28呼籲成立「氣候損害基金」的當下,我國雖非UNFCCC締約國,但各參選人是否亦該同時考慮,我國未來又該如何積極地善盡地球公民的責任?檢視現行《中華民國憲法》,尚未將「環境權」列入憲法基本人權保護之語,僅在1997年《憲法增修條文》修正,訂立第10條第2項,提及經濟與科學發展須「兼籌幷顧」環境保護。在25年後,氣候變遷都已經成爲人類存亡危機的今日,這樣的文字是否呈現急驚風遇過慢郎中的消極狀態?
中華民國很快將迎來第16任總統,筆者在此沉痛呼籲,不管何組人馬勝選,都必須重視COP28帶給我們的啓示,我們的下一代才能在更好的環境下,與地球共榮共存。此亦乃是中華民國之福,臺灣人民之福。
(作者陳長文爲東吳大學超國界法律問題教授、蘇展緯爲東吳大學法研所碩士班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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