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資金匯回專法初審過關 關鍵條文皆保留

財政部所推動的海外資金匯回專法,初步送出委員會,但是關鍵條文仍要協商。(圖/記者陳韋帆攝、示意圖

記者吳靜君臺北報導

財政委員會今(30)日審查海外資金匯回專法,希望可以以優惠稅率吸引境外臺商資金可以回臺投資,但是關鍵的條文通通保留院會討論前,送黨團協商,但立委表示,海外或臺商資金近期還是有機會看到優惠稅率過關曙光

財政部今日審查「境外資金匯回及管理運用課稅條例草案,也就是所謂的境外資金匯回專法。

雖然委員會已經初審通過,但是立委包含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對於資金匯回會流入不動產市場等疑慮,無法釐清;以及民進黨立委餘宛如認爲,根據財政部推估,每年資金回臺最高8,907億元,創造的每年稅收最多592億元,顯然仍然不足。

所以海外資金匯回的關鍵的條文皆被保留,包含優惠稅率8%、10%;匯回資金中僅只有25%可以投資金融商品;匯回的資金必須在專戶當中5年,5年之後才能分年提取,以及企業匯回實質投資必須多久之內完成投資、多久纔可以適用更優惠稅率4%、5%等內容

最後召委施義芳中午時分開始逐條處理,最後包括法案名稱、第4條至第8條等重要條文都予以保留,完成初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