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男來臺旅遊涉殺女友 裁定不行國民參審!法院理由曝光
韓國籍李性女子和男友(中間黑衣者)來臺觀光,投宿高雄某商旅飯店時離奇重傷身亡,當時同行的33歲金姓男友涉有重嫌。高雄地檢署將金男依家暴傷害致死罪起訴。(本報資料照片)
韓國籍金姓男子與女友來臺旅遊,涉嫌在旅館房內持鈍器重擊李女致死,高雄地檢署偵結後,依家暴傷害致死罪嫌將金男起訴,將交由國民法官審理。金嫌聲請不行國民參與審判。法官考量他爲外籍人士,訴訟程序需倚賴通譯雙向翻譯,且通譯人員未曾參與過國民參審模擬法庭訓練,恐讓審理程序所耗費時間長,因此裁定不行國民參與審判。
檢方調查,李女與金男2023年5月來臺自由行,投宿前金區某商旅飯店,回國前一天下午,金男打給房務人員,表示女友突然失去生命跡象,要求叫救護車。救護人員趕抵飯店時發現李女已無生命跡象,緊急將李女送大同醫院急救,當天下午宣告不治。
法醫第一次解剖李女時,僅發現她四肢有瘀傷,當時還以爲是單純的意外死亡。複驗時,爲了確認李女細部傷勢,法醫特地剃去她的長髮,驚見李女後腦勺竟有一面積超大、圓型的瘀血痕,才發現李女的左側顱內出血、腦髓凹陷,明顯是遭鈍器敲擊或短距離撞牆,確定是他殺。
檢警事後勘驗現場,僅發現疑似打鬥留下的細微血跡,房間內唯一可能的兇器僅有一支酒瓶,懷疑2人爭吵過程中互毆,金男持酒瓶重擊李女導致重傷死亡,正當案情陷入膠着,檢方透過管道取得李女韓籍閨蜜提供的大量李女自拍受傷照,還表示李女時常向她訴苦遭金男家暴。檢方偵結後,依家暴傷害致死罪嫌將他起訴,因適用國民法官法,全案將以國民法官進行審理。
金嫌與辯護人聲請不行國民參與審判,高雄法院法官聽取檢察官、金嫌及律師意見後,審酌該案交互詰問、提示卷證等訴訟程序均倚賴通譯雙向翻譯,通譯人員未曾參與過國民參審模擬法庭訓練,審理程序所耗費時間非短,將讓國民法官不易聚焦爭點,且涉及醫學上專業知識,致使無法與職業法官爲精緻討論,恐無法做出公平與正確決定,因此裁定本件不行國民參與審判。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