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雜誌/奢侈稅的「迷思」
據悉財政部目前正爲已實施滿兩年四個月的奢侈稅修法做準備,廣集各方意見。就現在主要討論的內容來看,許多關於奢侈稅的「迷思」,身爲財政學的門徒,實在不吐不快。
首先,房地產絕非「奢侈品」。對想買房子但卻沒有能力買房子的人而言,擁有一間房子是爲了滿足自己及家人最基本的居住需要;對只有一間房子的人而言,房子不僅提供了居住的需要,也是儲蓄、累積財富的主要、甚至唯一的管道;對所謂的「投機客」而言,房地產是投資、賺取資本利得的工具。
不論對辛苦圓夢的人也好,對房貸族也好,甚至對承擔風險、挖空心思尋找投資物件的「投機客」也好,房地產都不是奢侈品。這道理財政部也知道,因此所有人口中的奢侈稅,在財政部的「學名」叫做「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只不過,把房地產與其他皆爲明顯奢侈品的財貨一起包裝,然後說房地產不是奢侈品,實在很難自圓其說。
其次,課稅並不會讓房價下跌。財政學在討論租稅的第一堂課就告訴你,一般情形下,稅法明訂的納稅義務人(租稅的法定歸宿)與實際負擔租稅的人(租稅的經濟歸宿)不同。爲什麼?因爲租稅會「轉嫁」,交易過程中,賣方希望稅法規定必須由賣方繳納的稅款,能夠經由提高賣價「前轉」給買方承擔;相對的,買方也希望,稅法規定必須由買方繳納的稅款,能夠經由降低求售價格「後轉」給賣方。
天秤的兩端是:買方承擔了所有稅負,或是賣方承擔了所有稅負。在價格由市場供需決定且其他條件不變的情形下,前者,稅會完全的加在原本市場價格上,而後者,原本市場的價格則不會變動。不論何者爲真,或是買賣雙方各自承擔了部分的稅負,價格頂多不變,最有可能的情形是,價格因爲課稅而上升。所以,希望能夠藉奢侈稅下修房價的人,趕快放棄這種「很奢侈的」想法吧!
再者,「價穩量縮」絕非奢侈稅的功績。所謂的「價穩」,不過是夜行者吹哨,壯膽罷了,而「量縮」背後的含意,很可能是對房屋需求很沒有彈性的人(例如新婚或有新生兒的家庭),被迫用更高的稅後價格購屋,或因稅後價格的上升而無力購買;對房屋需求不甚急迫者,則被迫延後購屋。
結局當然就是依賴成交量的不動產仲介業者縮衣節食,或是乾脆關門大吉。如果「量縮」是功績,爲什麼新任金管會主委費勁心思要把股市的量作大?
陳國樑小檔案美國約翰.霍普金斯大學經濟學博士。於2009年返國任教。目前於政大財政系開授財政學及租稅法等課程。對於國內財政相關問題,特別是稅制,有相當深厚的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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