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召宣判66人涉黑犯罪案
近日,河南省南召縣人民法院對王某軍等66名被告人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聚衆鬥毆罪,非法拘禁罪,強迫交易罪,敲詐勒索罪,妨害公務罪,開設賭場罪,聚衆擾亂社會秩序罪及聚衆衝擊國家機關罪一案進行了公開宣判。對王某軍數罪併罰,判處其有期徒刑二十五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剝奪政治權利四年。對其他被告人分別判處二十三年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或者相應罰金。全國人大代表、部分省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媒體代表和被告人親屬200餘人旁聽宣判。
法院經審理查明,2003年,被告人王某軍夥同他人,組織近百人在南陽市某區大規模持械鬥毆,致多人受傷。2004年到2009年間,以王某軍爲首的家族惡勢力團伙爲攫取非法利益,以河街賭場爲紐帶,網羅社會閒散人員,暴力妨礙執行公務,毆打出警人員,扣留警車,先後實施故意傷害、尋釁滋事、妨礙公務、聚衆衝擊國家機關等違法犯罪活動。2012年,該犯罪組織逐步由惡勢力犯罪集團發展成爲以被告人王某軍爲組織、領導者,被告人王某景、趙某、曹某某爲骨幹成員,被告人王某昌、王某龍等16人爲積極參與者,被告人溫某某、屈某某等42人爲一般參與者的層級分明、成員穩定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該黑社會性質組織成立以後,先後以暴力或暴力相威脅爲手段,實施尋釁滋事、聚衆鬥毆、聚衆擾亂社會秩序、敲詐勒索、強迫交易、非法拘禁、開設賭場等違法犯罪活動40餘起,對不特定人員的人身財產權益實施侵害,涉及被害人700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