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觸感還不錯」 男店員襲胸摸下體判刑
任職服飾店的莊姓男子被控趁1名女子試穿衣服時,強行掀開女子上衣摸胸及下體,事後還稱「觸感還不錯」、「妳也不是沒被人摸過」;臺北地方法院依強制猥褻罪判莊男2年6個月徒刑。
判決指出,莊男因想加入直銷,經友人介紹認識被害女子。98年8月間,女子前往被告服務的服飾店洽談直銷事宜並選購衣物。當女方試穿衣服時,莊男藉口「調整身型」,強行掀開被害人上衣並解開內衣摸胸,被害人以手肘阻止,莊男竟稱是在幫她,甚至摸女方下體。可惡的是,莊男摸完後還說「觸感不錯」、「反正妳也不是沒被人摸過」。
合議庭認爲被告無視女性自主權,強行猥褻女子,造成被害人身心難以抹滅的傷痛,事後還否認犯行,且未與女子和解,依強制猥褻罪判刑2年半;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