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大煒護女友心切 告鄰居恐嚇、僞造文書罪
歌手黃大煒的助理女友趙濰佳(Vicky)租借臺北信義區某大樓1樓當作工作室,因社區事務與部分住戶發生糾紛,其中有1名謝姓男子,因恐嚇她被臺北地院判緩刑2年定讞。而黃又不滿謝男夫婦2人尚未取得區分所有權人身分,就參與大樓管委會委員選舉,再控仇家僞造文書。
▲黃大煒(左二戴眼鏡者)偕同女友出庭,看得出來很保護女友。(圖/東森新聞)
黃大煒不滿謝姓夫婦纔剛買房,尚未取得區分權人身分,就參與2011年的管委會委員選舉,最後還當選委員,便告發對方涉嫌僞造文書。臺北地院在6月一審時,認爲謝姓夫婦主觀上並無犯意,是誤信社區人員的說詞才參選領票,且在選舉當下也無人制止或質疑,於是判2人無罪,全案上訴到高院。黃大煒今日出庭時表示:「事情這樣,我只是覺得都不對的,纔會提告。」
謝姓女子20日爲涉嫌僞造文書案出庭時,喊冤說:「我們本來就有大樓17樓的房子,後來又買了19樓2戶,社區的人就說有資格參選,現在卻被沒有區分所有權人身分的承租戶(指黃大煒)告發,實在很冤枉。」高院20日辯論終結,定8月30日二審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