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養院爆虐死院生 二審加重主嫌刑
苗栗縣德芳教養院2021年爆出李姓院生遭囚虐致死案,昨二審加重主嫌刑度。(讀者提供/羅浚濱苗栗傳真)
苗栗縣德芳教養院2021年爆出李姓院生遭囚虐致死案,一審依私行拘禁致人於死罪判處林姓組長、賴姓助理、周姓照護員7年2月至8年10月不等徒刑;案經上訴,臺中高分院21日將主導此案的林男改重判9年10月、賴男維持7年10月、周女改判3年8月。可上訴。
檢警調查,李姓院生罹患自閉症,2021年7月29日中午情緒不穩、躁動,遭林男、賴男先後以徒手、按摩拍等毆打,甚至以束帶捆綁雙手雙腳,周女雖未參與施暴,但聽從林、賴指示提供施暴工具。3人於過程中無視李生持續反抗尖叫,未及時檢查其身體狀況、鬆綁或補充水分,最終引發橫紋肌溶解症等,送醫不治。
苗栗地院一審依私行拘禁致人於死罪判林男8年10月、賴男7年10月、周女7年2月;民事部分判教養院與3人,應連帶賠償李父212萬2600元、李母180萬元。
案經上訴臺中高分院審理後,賴男、周女都表達和解意願,但李母拒絕,二審昨宣判,主導本案的林男加重改判9年10月徒刑、周女減輕刑度改判3年8月,賴男刑度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