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一步凝聚幹事創業正能量(人民時評)

扶正必須祛邪,激濁方能揚清。當前,我們在危機中育先機、於變局中開新局,需要廣大黨員幹部心無旁騖、篤定前行,凝聚幹事創業謀發展的正能量

近年來,隨着黨和國家監督體系進一步完善,拓寬黨內監督、羣衆監督渠道規範紀檢監察機關處理檢舉控告工作取得了積極成效。與此同時,向不實舉報說“不”,對誣告陷害“零容忍”,進一步調動了一線幹部幹事創業的積極性。這對於增強監督的嚴肅性協同性、有效性,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一段時間以來,多個省級紀檢監察機關制定了查處誣告陷害行爲的辦法;江蘇無錫市紀委監委通報兩起涉嫌誣告陷害公職人員案件,爲兩名受到不實舉報、蒙受不白之冤的幹部澄清正名;湖北省首例因誣告陷害公職人員入刑的案件一審落槌誣告者獲刑一年……這些舉措和相關案例傳遞出爲幹事者撐腰、向誣告者說“不”的強烈信號,樹立了激濁揚清、扶正祛邪的鮮明導向

檢舉控告是監督幹部的一個重要手段,也是公民依法享有的一項重要權利。同時,每一個檢舉控告者在行使權利的同時,必須對檢舉、控告內容的真實性負責。現實生活中,一些人無中生有、歪曲事實、惡意中傷,對黨員幹部進行誣告陷害,嚴重擾亂舉報秩序浪費監督執紀資源,同時污染局部社會風氣,破壞政治生態,影響黨員幹部幹事創業的熱情,必須堅決反對和糾正。

誣告陷害,違紀違法。《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對誣告陷害早已作出一系列查處懲治的規定。去年1月,中辦印發《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明確要求“對誣告陷害者,依規依紀依法予以查處”。今年2月,中辦印發《紀檢監察機關處理檢舉控告工作規則》,進一步對“誣告陷害行爲的查處”作出專章規定,並明確了5種誣告陷害的從重處理情形。需要強調的是,紀委監委打擊的不是檢舉控告本身,而是借檢舉名義實施的違紀違法行爲。

防止誣告發生、防範陷害得逞,同樣至關重要。紀檢監察機關需要始終抱着對黨員幹部高度負責的態度,從嚴把好檢舉控告的辦理關、查證關,實事求是、依規依法開展工作,對於有異常的檢舉控告,應當重點甄別、覈查,堅決還清白者一個清白。對於被誣告人來說,打鐵必須自身硬,只要平時坐得端、行得正,面對誣告時就應該有“身正不怕影子斜”的定力,有“無則加勉”的坦然,相信組織、配合組織,及時說明情況。

分析以往通報誣告的典型案例,有的是不服氣,有的是爭輸贏,有的是謀私利……這些看似只是誣告陷害者的心理動機,實際上也能看出一些地方、單位的工作環境。如果大家都明明白白做人、堂堂正正做事,彼此是清清爽爽的同志關係、規規矩矩的上下級關係、乾乾淨淨的政商關係,就會讓誣告陷害失去土壤。即便個別人某件事、某個人有異議、有情緒,組織及時掌握瞭解狀況並做好解釋引導,也能從源頭上減少誣告陷害的發生。因此,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是防止誣告陷害、激勵幹事創業的重要途徑。

扶正必須祛邪,激濁方能揚清。當前,我們在危機中育先機、於變局中開新局,需要廣大黨員幹部心無旁騖、篤定前行,凝聚幹事創業謀發展的正能量。各級黨組織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有關精神,加強日常教育、管理和監督,淨化政治生態,方能祛除誣告陷害的歪風邪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