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資金專法將滿一年 匯回逼近2千億
境外資金專法上路15日滿一週年,據財政部10日公佈最新統計,申請匯回金額達1,973億元。財長蘇建榮接受本報專訪時表示,首年申請匯回勢將突破2千億元大關。但第二年能否和首年相同水位,需視疫情等國際情勢而定,他也呼籲臺商把握專法降稅兩年黃金期。
境外資金專法首年優惠稅率8%、第二年爲10%,有實質投資則減半,第一、二年稅率相差二點百分點,因首年期限8月15日將至,蘇建榮說,不少臺商搶搭末班車適用較低稅率。
從時機來看,最近香港情勢、中美貿易戰帶來產業鏈架構重整,很多臺商想回臺,推升臺商資金匯回水位,從經濟部投資臺灣行動方案統計也可以看出。他說,境外資金專法提供想回來的臺商一條管道,享受較低稅率。
蘇建榮說,自8月以來,平均每天都有20億元~30億元資金匯回,還有某大型企業一天內匯回200億元大筆資金,因此快速推升境外資金匯回水位。
至於第二年匯回資金水位是否下降?蘇建榮說,第二年數字沒有進一步推估,一年前推估之後國際政經情勢變化很大,包括新冠疫情發生等,第二年資金匯回多少,能否維持2千億水位,難以預估,未來新冠疫情對全球經貿及政經情勢改變後續仍待觀察,若疫苗無法在年底或明初出爐,對全球經濟衝擊恐不小。
至於申請匯回資金中,何以實質投資比重多在3~4成?蘇建榮解釋,專法規定,資金匯回一年內可提出投資計劃,有些企業未立即提出,只要提出後三年內投資,稅率就可退回一半;他並認爲,金融投資比重不會比實質投資高,必須以信託或證券全委帳戶才能買金融商品。
至於從採解釋令一般管道回臺的資金,比資金專法多或少,蘇建榮說並無統計,但從股市資金活絡情況,研判採一般管道回臺的資金應該不少,甚至可能比專法多。
蘇建榮呼籲,臺商應把握資金專法二年降稅黃金期,因立院通過資金專法時提附帶決議,專法實施期滿後一年內,需針對CFC受控外國公司訂日出條款,予以課稅,接軌國際租稅公平制度,臺商應把握資金專法期限盡快匯回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