剴剴遭保母虐死 衛福部提7項策進:全日保母從嚴審查、加強訪視

一歲男童剴剴(化名)在等待出養期間,遭兒福聯盟安排的保母虐死,重大兒虐事件震驚社會。衛福部政務次長李麗芬親上火線說明,將針對全日託保母資格從嚴審查,並增加訪視頻率,亦將對全臺共8家媒合收出養服務的民團加強督導訪視,並強調收出養不只是社福團體的事,地方政府應以公權力積極介入。

剴剴是於等待出養的過度期,由兒盟安排保母照顧,期間遭虐待身亡。這類全日托育保母,因孩童整日在保母家中,除就醫之外,難有機會與外界接觸,由第三方人員發現兒虐。地方社會局自主加強訪視,新北社會局針對全日託保母每年4次訪視增加至6次,臺北市也跟進,市長蔣萬安另提出,中央與地方權責單位建立共訪機制,增加社工敏感度。

衛服部提出的7項精進措施中,針對等待收養期暫時安置或收養者無法親自照顧子女並全日送託者,尤其3歲以下兒童爲出養者,將從嚴規範保母的資格條件、訪視頻率、加強家外安置訓練課程、研擬較優薪資待遇。而李麗芬表示,中央、地方共訪機制,已是社安網工作常態,會加強鏈結,與地方協力避免憾事。

另,李麗芬表示,剴剴是新北市社福中心開案服務的脆弱家庭,目前仍登記在案,當時因生母入監服刑,主動至社福中心尋求協助,經地方政府評估,認爲出養是最符合孩童利益,才由兒福聯盟媒合收養家庭。但孩童在不同系統間轉換時,地方政府應持續協助,不宜收手停止相關服務。

目前全臺共有8個民團提供出養服務。李麗芬說,將加強收出養機構訪視督導,確保孩童獲得良好照顧,收出養不該只是社福機構的事,每個孩子都是市民,地方政府公權力應積極介入,衛福部會督導縣市政府強化相關作爲。

衛福部針對出養童遭虐致死案件,所提出的後續策進作爲共7項如下:

一、有出養必要性應由地方政府評估:不應將評估、媒合、暫時安置及收養後訪視工作全部交給民間團體執行。

二、兒童不能僅因家庭經濟因素出養:依兒童權利公約精神及兒權法,地方政府對於有經濟困難之兒童與家庭應提供家庭支持與經濟協助,不能僅因經濟貧窮而作爲剝奪父母對兒童的照顧;倘有出養需求亦應由地方主管機關進行出養必要性評估,再媒合收出養機構進行出養服務。

三、縣市政府應與收出養媒合機構密切合作:對於出養兒童,縣市政府應指派專責社工人員和收出養媒合機構充分合作,並應積極訪視瞭解出養童受照顧情形,對於保母安置資源亦應納入地方政府委託安置照顧範疇管理,以確實掌握兒童受照顧情形。

四、強化保母的督導及管理機制:針對等待收養期暫時安置或收養者無法親自照顧子女並全日送託者,尤其3歲以下兒童爲出養者,政府應較嚴格規範保母的資格條件、訪視頻率、加強家外安置訓練課程、研擬較優薪資待遇。

五、加強訪視重點及訪員的敏感度:中央將與地方密切合作,督導縣市政府落實年幼兒童受照顧品質的訪視,並強化訪視輔導人員及社工人員的敏感度及訓練。

六、結合幼兒專責醫師共同關懷未滿3歲兒童發展:衛福部已推動幼兒專責醫師制度,將強化對脆弱家庭子女、接受政府委託安置及出養兒童,由地方社政主管機關彙整名冊至衛生主管機關,並指定幼兒專責醫師於提供各項幼兒疾病預防與健康服務過程,瞭解兒童發展及受照顧情形,一旦發生疑似兒虐或不當對待情事,政府即可立即介入處理。

七、衛福部今日將函文兒童福利聯盟暫停新收出養兒童,至於媒合服務程序中的兒童,將責請地方政府與兒童福利聯盟通力合作,加強訪視掌握每一位待出養兒童受照顧情形。

一歲男童剴剴(化名)在等待出養期間,遭兒福聯盟安排的保母虐死,重大兒虐事件震驚社會。衛福部政務次長李麗芬親上火線說明,將針對全日託保母資格從嚴審查,並增加訪視頻率。記者曾吉鬆/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