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震東吸大麻情節若輕 不一定「被關」勒戒

柯震東出獄首度談心聲:不再吸毒,遠離違法。(圖/翻攝自電視臺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藝人柯震東被控北京大麻遭逮捕、拘留,29日獲釋返臺。柯震東返臺仍需接受司法調查,若他情節與繼續施用程度輕,可獲緩起訴,到醫院戒癮治療,不一定會被關入戒治勒戒

柯震東8月14日在北京吸大麻被逮,遭大陸公安送入拘留所行政拘留14天。柯震東獲釋返臺,依法還是需接受司法調查。

★ 接受什麼樣的司法調查?

國內現行對施用毒品初犯,分爲觀察勒戒與戒癮治療兩種。前者檢察官需向法院聲請,獲法官裁準後,吸毒者就送入位於新北市新店戒治所,接受觀察勒戒;後者則是檢察官審酌,若沒有成癮性、非施用一級毒品(海洛因、古柯鹼等),就給予緩起訴並接受戒癮治療。

▼ 柯震東(右1)穿黑罩衫、白T,被捕當天同一套。

★ 到哪裡執行?在裡面做什麼?

如果柯震東被送去觀察勒戒,將到矯正署的新店戒治所接受2個月以下(通常多在30到45天)的勒戒,期間所方實施衛生教育,並觀察他的成癮性。如果評估沒有繼續施用的可能,勒戒結束就可獲釋,檢方再把案件不起訴。

若觀察勒戒後,柯震東被評估仍有可能吸食,就需在戒治所內繼續接受「強制戒治」,接受戒毒輔導,「被關」時間可能長達1年。

▼柯震東將返臺,臺灣警察去機場等抓人。

若情節輕微,柯震東可獲檢察官「附命戒癮治療緩起訴」,此時只需2年內定期到臺北地檢署所指定的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鬆德院區報到,接受驗尿與觀護人簡單衛教,柯震東仍可維持日常生活、工作。不過戒癮治療,當事人自費

只不過若緩起訴期間再被驗出施用毒品,檢察官會撤銷緩起訴,改依吸毒等罪起訴,日後判刑確定就要到監獄服刑

承辦過緝毒案件的檢察官表示,觀察勒戒與戒癮治療兩者最主要的差別,就在於要不要「被關」,其實民國97年開始有戒癮治療緩起訴的機制後,只要初犯情節與成癮不重,檢察官多會給予緩起訴戒癮治療。(新聞來源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