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軍少將座車撞癱女 國賠2千萬
空軍花蓮基地少將聯隊長王忠民2年前搭軍車到高鐵嘉義站,途中跟小貨車發生擦撞,造成女駕駛受傷癱瘓,軍方人員到場處理竟然沒有先救人,反而拆卸車牌逃避責任;最高法院經過審理,認爲軍車違規左轉,判決空軍司令部判賠償1838萬元確定。
本案發生在99年6月1日,這輛空軍少將專用座車撞上了載着神像的小貨車,貨車駕駛陳芷綾骨折受困車內動彈不得,但第一時間趕來處理的兩名軍方人員,竟然沒先救人,而是從後車廂拿出螺絲起子開始拆卸車牌。
軍方人員企圖掩蓋肇事車輛不是軍用車,躲避責任,但不知當時整個拆卸過程全被攝影鏡頭拍下,女駕駛送醫後四肢癱瘓,生活不能自理。檢警調查發現,這輛軍用車屬於空軍花蓮基地,當時駕駛兵載着少將聯隊長王忠民前往高鐵站,在路口違規左轉,失控撞上貨車。
軍車把人撞癱,竟然還拆車牌卸責,離譜行徑讓小貨車家屬不能接受。肇事的空軍駕駛兵黃柏叡,已因過失致重傷害罪判刑半年定讞。陳女請求國賠部分,最高法院認爲,軍車未依號誌行駛,判決國賠2千零4萬餘元,扣除陳婦已領到166萬餘元汽車責任險,空軍司令部應給付1838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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