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命女慘遭惡母推下海賣淫 法官判免除扶養義務
陳女自幼收到母親惡劣對待,讓她身心飽受巨大折磨,向法院聲請免除撫養義務獲准。(邱立雅攝)
陳女自幼於經營酒店的母親家暴陰影下成長,國小期間還須四處打零工維生,高中後母親終於願意接回照顧,但竟因罹癌需醫藥費爲由,將陳女推下海賣淫索討金錢,陳女雖勉力完成學業自力更生,但母親扯發拖行、焚燒布娃娃的恐怖行徑讓她餘悸猶存、身心遭受巨大折磨,向法院聲請免除扶養義務獲准。
陳女指母親與多名男性生育孩子,讓她有4名同母異父的兄姊、同父同母的弟弟,幼時母親酒後常持菜刀追殺她,還用力砍廁所門讓她驚嚇不已。乾媽送她的布娃娃,也遭母親焚燬面目全非,母親竟還恐嚇她:「下個就是妳。」
不僅如此,她眼見弟弟被母親賣掉,自己小學時爲了生活,獨自前往漁港內外場包括擦桌子、點菜、端菜、洗碗、搬漁貨等工作,還去工廠作手工,自小做童工養活自己。母親時常無故離家,爲求果腹,陳女被迫向早餐店乞食吐司邊,幸虧有同儕家長伸出援手。
但寄人籬下的陳女心生愧疚,擔心成爲他人負擔,只能偷偷睡在學校體育館,遭到工友發現向社會局通報。長年飽受自我疑問折磨的陳女,國中起便有自殘傾向。升上高中後,母親表達接回一起生活的意願,陳女滿心歡喜以爲可回到家人懷抱,未料卻是惡夢的開始。
陳女控訴,平時不只要陪酒忍受毛手毛腳,母親竟還要她下海賣淫,讓她氣憤不已。後來母親罹癌需要償還積欠的健保費、醫藥費,她被迫從事性交易。未料痊癒後的母親竟冷冷表示不想知道這些錢從哪裡來的,讓還是學生的陳女晴天霹靂,出賣自己的肉體、揹負母親無止盡的索求,竟換來毫不在乎。
陳女擔心會再次受到出獄後的母親滋擾索討金錢,每天擔驚受怕令她生不如死,常有輕生的念頭,亟需藉由司法協助免除法定扶養義務,讓她可以重新站起來找回自己的人生。新竹地院法官調查後,准許免除扶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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