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護孕妻勒斃竊賊 陸戰勇夫判刑2個月定讞

何柏翰陸戰隊退伍,爲保護孕妻勒斃竊賊,判刑2個月定讞。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陸戰隊退伍的何柏翰2014年爲保護孕妻,將闖空門的竊賊張俊卿壓制,造成對方窒息喪命,一審認定他防衛過當,依過失致死罪判刑3個月、緩刑2年;高等法院6日改判他2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緩刑2年,全案定讞。

2014年10月25日晚間,家住北市石牌路的何柏翰與妻子返家,發現慣竊張俊卿闖空門,爲保護有孕在身的妻子,何男奮勇與張嫌扭打,並將對方壓制在廁所地上,等警方到場時,張男臉色發黑,送醫後不治。

士林地檢署依過失致死罪起訴何男,一審法官認定,何男身材精壯,緊抓衣領壓制,未注意可能導致張男窒息,造成張家人難以撫平的傷痛,屬防衛過當,判處3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緩刑2年。

何男不服上訴,稱是爲了保護懷孕妻子的安全,當時情況相當危急,只想制服竊賊。他說,當時如果選擇不反抗或是打輸,很有可能就會變成2屍3命的悲劇,應屬正當防衛、沒有犯意,請求判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