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父幹了這麼多壞事 孩子求免養卻遭駁「關鍵」曝
不滿幹了這麼多壞事,孩子求免養卻遭駁回,判決「關鍵」曝光,因爲老父已經死亡。(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國(化名)被孩子控訴,父親當年是公股銀行公務員,退休後卻終日沉迷求邪道與賭六合彩,刻神像、開宮廟、問明牌,沒中六合彩就找他及哥哥出氣,他若是回嘴,父親曾拿刀作勢殺人。國中時常被父親毆打,後來考上專科學校,在母親與舅舅資助下才完成學業。不滿父親所爲,憤而訴請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
法院審理,阿國的孩子指控,從讀專科學校開始,就很少回父親的住處,因爲父親常年行爲不檢,他小時候被父親精神折磨,去(2023)年底還幫輕生的妹妹收屍安葬,他經常晚上哭着醒來,需要看精神科並服藥,也改成茹素,面對這個父不父的父親,他無法盡扶養義務。
法官認,家事事件審理細則第86條第1項規定,家事非訟事件因聲請人或相對人死亡、喪失資格或其他事由致不能續行程序,無人承受程序,經法院認爲無續行之必要者,視爲終結。。
另外,民法第1114條、第1115條規定,直系血親相互間互負扶養之義務;負扶養義務者有數人而其親等同一時,應各依其經濟能力,分擔義務。但於當事人其中一方已死亡時,已無扶養權利義務關係存在,自無裁判減輕或免除之必要,而無續行程序之必要。
法官審酌,阿國已於今(2024)年11月死亡,阿國既然已經死亡,本件聲請程序標的即因而消滅,其當事人能力已喪失,阿國的孩子人就無扶養義務可言。日前依法宣判,阿國的孩子聲請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核無權利保護必要,應予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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