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時幹壞事老病男晚年很慘 2個孩子怒控訴「不要養他」
年輕時幹壞事老病男晚年很慘 ,2個孩子怒控訴「不要養他」,免除扶養義務會獲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國(化名)被2個孩子指控,在他們出生後,從未盡到扶養、照顧責任,都是由祖父母辛苦扶養成人。自有記憶以來,父親長年在外遊蕩,沒有工作,在他們年幼時,父親因走私槍械判刑,長年在牢裡服刑,出獄後依舊沒有悔改。他們無法接受這樣的父親,憤而請求免除扶養義務。
法院審理,2個孩子指稱,父親當年出獄之後,還做了許多壞事,不僅吸毒、賭博、欠地下錢莊,更導致常有人來家裡威脅、恐嚇、討錢,讓他們的身心靈受到極大的恐懼。阿國對此則表示,2個孩子的主張都是事實。
法官考量,阿國現年69歲,無工作所得,因在監時患有高血壓、糖尿病及心臟疾病等,經市府評估出監後有長期安置需求,因此在出獄後,就被安置在住宿型長照機構,並且名下無財產及所得,堪認現屬無謀生能力,且不能以其財產維持生活之人。
2個孩子的姑姑到庭證稱,他們自出生到成年,都是由祖母扶養照顧,她也有在旁協助照顧。阿國一直都在外面很少回家,都說他是在做生意,但是也不知道他在做什麼生意,後來就入監服刑,常常進出監獄。
阿國也沒拿錢回家當孩子的扶養費,他們由祖母實際扶養照顧,生活費在祖父過世前,是由祖父母共同負擔。祖父過世之後,他們也都成年了。阿國從他們出生到成年爲止,除了未實際照顧,也從未負擔過扶養費用。
法官考量,阿國自2個孩子出生後,無視稚齡子女受扶養的需求,未曾負擔未成年時期所需的扶養費,也未給予實際照顧,而且甚少返家,對他們不爲聞問,又因案長期在監執行,導致自幼失去父愛,與父親形同陌路。
法官審酌,他們全由祖父母扶養長大,阿國也未能證明,他有未盡扶養義務的正當理由,如果還要2個孩子負扶養義務,明顯強人所難。日前依法宣判,2個孩子請求免除對阿國的扶養義務,洵屬有據,應予准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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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