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進良涉用違法線材遭判4個月 認收到判決書...親回下一步

記者林彥君臺北報導

小禎與李進良阿良)簽字離婚,因阿良工作忙目前尚未完成離婚手續。李進良等4名醫師,涉使用違法進口醫療隆鼻、拉皮線材,被依違反《藥事法》起訴,4人迄今皆否認犯行,臺北地院今(14日)審結,判李進良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元,並沒收犯罪所得316萬元,可上訴。對此李進良迴應了。

▲李進良被判4個月。(圖/資料照/記者徐文彬攝)

未來是否上訴,李進良向《ETtoday星光雲》表示,「收到判決書,跟律師討論是不是要提起上訴。」

英文補教名師徐薇丈夫江正明,與蔣經國御醫姜必寧兒子姜琤,投資開設醫材公司羅比珍妮,卻違法向韓國進口未獲衛福部覈准的隆鼻與拉皮2種線材並出售,其中買家就是嘉仕美整形外科診所李進良、米蘭診所林維善維閣診所林銘德、悠美診所朱芃年,因此4名醫師於2017年間被起訴。

▲小禎與李進良尚未完成離婚。(圖/翻攝自小禎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