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大型車強制加裝視野輔助系統 違者最高罰2萬4000元
▲2020年起大型車「視覺輔助系統」要列入定檢項目。(圖/記者張榮恩攝)
立法院會30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未來汽車未依規定裝設行車紀錄器及行車視野輔助系統者,將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1萬2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
國民黨立委許淑華指出,鑑於近幾年大型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致死、傷案件層出不窮,令人痛心。大型車輛駕駛人因視野受到車體設計所侷限的視覺盲點,致使大型車輛起步、變換車道或轉彎(向)時碰撞其他用路人的機率相當高,現行法律並無強制加裝視野輔助系統。
▲大型車視覺輔助系統。(圖/記者張榮恩攝)
三讀條文明定,汽車未依規定裝設行車紀錄器及行車視野輔助系統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1萬2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
三讀條文規定,汽車依前項規定裝設之行車紀錄器及行車視野輔助系統 無法正常運作,未於行車前改善仍繼續行車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9千元以上、1萬8000元以下罰鍰。
三讀條文明定,未依規定保存行車紀錄器之紀錄資料或未依規定使用、不當使用行車紀錄器致無法正確記錄資料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9千元以上、1萬2000元以下罰鍰。
三讀條文也規定,違反前三項除未依規定保存行車紀錄器之紀錄資 料之行爲外,應責令其參加臨時檢驗。應裝設行車視野輔助系統之規格及車輛種類,由交通部定之。
其他人也看了這些...
►柯文哲宣佈北市跨年照常舉辦 24小時持續觀察疫情變化►侯友宜下令新北戒備 元旦3連休「風景區啓動人潮儀表板」
►總統府元旦升旗典禮「馬戲團」暖場 凱道交管、防疫規定一次看►迎接2021元旦看這邊 參加總統府升旗遵守實聯制、周邊交管報你知
►振興一下我們的美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