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克穎2012年8/8買機票 8/14搭頭等艙飛泰國

東森新聞記者謝家璇、陳鴻宜臺北報導

撞死送報生英商林克穎怎麼逃出去的?他早在2012年8月8日就訂好機票、坐頭等艙逃離臺灣,而應該盯着他入監執行的北檢,竟然時間到了沒有通緝,移民海關也未發現他是通緝犯,縱放出國,雙方都有缺失,但目前只有移民署出面道歉。

2012年3月,這是林克穎(Zain Dean)最後一次出現在鏡頭前。同年7月26日,高院判他4年徒刑,他立刻計劃逃亡。首先,他把在臺灣所有的存款領出來,8月8日訂了一張飛往泰國的頭等艙機票,接着跟前同事連絡,同月14日上午,他拿着同事David的護照,在頭等艙、外國人光環下,順利潛逃出境

更誇張的是David,林克穎早上剛離開登機出境,他就到臺北市派出所報案,表示皮夾掉了,案子轉到移民署,移民官驚覺不對勁,調閱通聯記錄發現David在8月間跟林互通好幾通電話,但爲時已晚,還是讓林克穎跑了。

移民署國境事務副大隊長陳建誠說,「護照照片白人,中間應該看得出來,人跟護照應該有差異,其實我們也百思不解,因爲我們認爲說這位查驗員,他也算是滿資深,而且平常表現也很好,這我們也在調查瞭解。」移民署坦承疏失,負責檢查護照的遊姓科員記大過、主管調職

至於檢方有無疏失?林克穎原本9月21日就該發監執行,竟然沒人盯着他,導致林克穎從泰國回到家鄉英國。北檢襄閱檢察官黃謀信表示,「爲了避免本案事先曝光,導致David逃匿,故乃於今日(1月29日)執行搜索並拘提David到案後,才同步對林克穎發佈通緝。」檢方說不想打草驚蛇,但抓了共犯跑了主嫌,層層疏失加上漏洞,也難怪死者黃俊德家屬會痛批「政府無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