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忠正/退休金制度改革是一場官民互鬥、老少相殘混戰
▲年金改革委員會會議成爲各種族羣代表捍衛權益的角力場。(圖/總統府提供)
文/林忠正
9月3日,一、二十萬的軍公教人員及其親友走上街頭,以遊行示威的方式,抗議民進黨政府所推動的退休制度改革。
這個問題的源頭,其實是來自威權體制的政治設計:依威權統治的需要,對不同的人民給予不同的地位和待遇,包括薪資、各種福利、和退休金。單單在退休金方面,就出現了許多不同的法規。在官與民退休的差別上,軍人有軍保的離職或退休給付、公教人員則有公保的老年給付;軍公教合起來,又有軍公教退撫基金所給付的退休金。
在民間方面,農民有農保和老農津貼,勞工有勞保,最後對那些沒有僱主的民衆又設了國民年金保險。歐美有些國家的退休制度就簡單多了:一般人除了參加強制性的社會安全保險(包括退休年金的給付)之外,僱主(無論是政府或民間企業)會依法或自願地給自己員工再辨些退休制度。
除了老農津貼之外,現在我們的退休制度還有有七種之多,不但各種保險的費率不同,個人負擔的比例也不同,給付的標準更是大大的不同。目前有關退休的法規和解釋多如牛毛,一般人很難搞清楚不同退休金制度的全貌,只知道軍公教的退休收入很好,與退休前的薪水差不多!
雖然臺灣有這麼多種不同的退休制度,卻有一個共同的弊端。那就是官比民好很多,而且越高的官、或越早的世代所付的代價相對地少、領的退休金卻很多。這種現象說穿了,就是誰越接近統治核心,誰的退休金和福利就會超級的好!
過去的獨裁政權靠槍桿子和思想控制,所以在設計上中高階軍人的福利最好。軍人退休時,平均才45歲,平均可以領到每月約5萬元的退休收入;教師平均在54歲退休,每月平均領到6萬8千多元。一般勞工卻平均要到61歲才能退休,每月平均的退休金也不過1萬6千多元。以前的軍公教甚至不必繳納什麼退休給付的提撥金,退休金就是黨國給你的恩惠,所以就大剌剌地叫做恩給制,而且黨與國的工作年資還可以相互移轉和承認。既使到現在,你還是會看到有一大羣靠威權體制提拔的黨政高官,退休後不但有優渥的月退俸,還有高額的18%利息收入,更會安排公、黨營事業的肥缺。真的是佔盡一切便宜,至死方休!不過,若沒有豐富的回報,誰願一輩子願效忠這種反民主的威權體制?
現在軍人要求在退休制度上,政府應該給予特殊的職業考量。我們都瞭解軍人在戰場上的死、傷風險特別高,我們都應該同意軍人的死傷撫卹要特別好,才能確保遺族及傷殘者家庭的生活品質,軍人爲國犧牲才值得。軍人的退休條件可以鬆些,退休待遇也可以比一般人好一些,但非得要比所有人都高出很多。我們絕不能搞錯了改革的方向。更何況在戰爭中,死亡率最高的並非職業軍官,反而是最下級的士官兵,尤其那些大量臨時從民間徴召上戰場,不管是否活下來,都永遠都領不到軍人退休金的充員兵(義務兵)。古人不是常道「一將功成,萬骨枯」,不正是這種現象的寫照嗎?
▲軍人要求在退休制度上,政府應該給予特殊的職業考量。(圖/記者季相儒攝)
臺灣各種退休基金潛在的負債目前已經高達十一兆元之多。軍人的退休基金早在100年就出現收支的赤字,到了109年更要面對破產的窘境!公教人員的退休基金也好不到那裡去,前一、二年也已走到收支不能平衡的狀況了,再十來年就會破產了!勞保財務狀況也是差不多的爛!臺灣的退休金制度已經到了非改不可的境地。
處理這種困境,在技術上並不困難:只要能減少高額退休金的給付,再將費率提高些,就能再撐很多年。但是,這種改革在政治上就很難了!除非你是聖人、或是那些不靠退休金生活的人,誰會願意自己的退休金縮水呢?所以,大批軍公教走上街頭抗議是件很正常的事!在策略上,軍公教退休人員在未來一定還會逐步升高抗爭的手段,儘可能地延後改革的時程,因爲改革若早一天到臨,他們就會早一天少領一些退休金。他們的反彈自然也是人之常情!
更何況,任何改革的受害者也一樣享有言論自由的權利。只是我們這些退休基金的淨值其實都已經變成負值了,在法理上也可以進行破產、重整或修法了。如果退休金改革真的走不下去了,政府也可以逕自向法院申請破產或重整。這時候政府雖然很難看,但是倒黴卻是領退休金的人。國外也不乏退休基金破產或重整的先例,當然我們希望臺灣不要走到這種両敗俱傷的結果。
有的人爲了避免這種政治的衝突,主張用鋸箭法來解決退休基金的財務問題,也就是說新的改革方法不能溯及既往:已經退休的人繼續領改革前的退休金; 將來退休的人就分段計算,一部份用舊的退休方法,一部份用新的退休制度。
這樣打混的制度雖然可以平息既得利益者的憤怒和抗拒,但是卻嚴重破壞了新舊世代之間的公平性。那就是新的世代相對上要越繳越多,卻領得比較少;老的世代繼續繳得少,領得多。這種鋸箭法只會加深世代的衝突,並無助於問題的解決。我們各種退休制度大致都是由威權時代少數統治階級所決定的,年輕世代大部分都沒有參與這個制度的討論和立法,但是現正卻被要求繼續負擔這個不合理的義務。如果再不改革,其實就等於是人民的公僕聯合老的世代一起出賣了我們的年輕世代,共同剝削了年輕人未來的工作收入。既然民進黨政府決定要改革臺灣的退休金制度,我們就該早早拋棄威權主義的遺毒,不要再用官民或職業的差別來決定退休金的多寡。
▲退休金改革方向,應追求社會正義的原則。(圖/記者季相儒攝)
我們的退休金改革方向,應該合乎三個原則。第一個原則就是將各種退休制度簡單化。我們應該有選一個所有民衆都必須被強制參加的退休金制度,例如國民年金制度。然後再加上一個由僱主身份(包括私人企業和政府)來主辦的員工退休制度。前者是用來維持退休人員最基本的生活需求 ; 後者算是補充性質的退休金收入,它的制度規定可以比較寬鬆。
至於第二個原則是實行財務上的正義原則:付得多的人,要領比較多。第三個原則是追求社會正義的原則:改革必須有利於中低收入的弱勢族羣。
目前這個階段要整合並簡化所有公辨的退休金制度,或許有相當程度的困難,但是如何將軍公教、勞工、農民等保險中具有社會安全性質的退休年金給付邁向一致化,應該是一個要繼續努力的方向。
政府所辦理的各種退休金制度,一直混淆了維持社會安全和個人儲蓄養老的兩種目的,以致於有人可以領着高額的退休福利,甚至超過退休前的收入,過着富裕的退休生活。還有更多的人在工作一輩子後,所領的退休金卻少得可憐,根本無法維持基本生活。若要達成財務上的正義和社會改革的正義,退休金應該可以從設置上限(最高的天花板)和下限(不能再低的地板)。如果一個人從25歲工作到65歲,大概有30到40年的工作年資。即使這個人一輩子都領着最低工資,那麼他退休時可以領到的退休金,每月最少也要有一萬元左右,纔可確保他的基本生活 。
這就是退休金的地板概念:一個勤勞的底層勞工工作了一輩子,退休的時候所領到的退休金,至於應該可以養活他自己。另一方面,目前臺灣平均薪資每月大約在4萬5千元左右,那麼一個人退休時,每個月如果可以領到4、5萬元,應該就可以過着相當不錯的物質生活了。如果一個人要過着更好的退休生活,那就要靠自己的儲蓄和投資理財,而不該靠政府補貼或社會安全性質的退休制度。
在未來的改革會議裡,如果我們能夠凝聚共識,找出社會安全制度下退休金合理的上限和下限,接着再用「付的多、領的多」的原則來決定每個人退休金的多寡,並達到退休基金收支的平衡。未來如果政府必須動用一般稅收來協助退休基金的財務狀況,那也只能用來補貼低薪工作者的退休給付。絕對不能像現在一樣:越高的官,接受越多的政府補貼。假如我們能做到這幾點,這次的改革就算相當成功了!
●作者:林忠正,經濟學博士,曾任立委、金管會委員、民進黨副秘書長、及中研院、臺大教授,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88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