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井國中傳校長霸凌老師風波 中市教育局迴應了
龍井國中校長國立民遭控放任家長羞辱老師,臺中市教育局表示,目前未收到該校投訴校長霸凌案件。(取自校方臉書/潘虹恩臺中傳真)
臺中市龍井國中校長國立民遭控放任有錢家長羞辱老師,國立民6日稱是不實指控。臺中市教育局表示,目前爲止未收到該校投訴校長霸凌案件,依相關規定,被霸凌者或其代理人可於發生時起1年內申訴。
據某週刊6日報導指出,龍井國中去年底戶外教學,老師希望班上該名罹患「注意力不足過動症」的學生家長能陪同,該名家長是家長會幹部還是捐款大咖,怒而向校長告狀,後來還因老師轉校建議,校長任由該家長到班上向老師「討公道」。
針對龍井國中校長傳出職場霸凌一事,教育局表示,到目前爲止,尚未收到該校投訴校長霸凌案件,依照相關規定,被霸凌者或其代理人,得於發生職場霸凌事件時起1年內,提出職場霸凌行爲之具體內容含特定人、事、時、地、物等情事申訴,以符合規範程序。
另校方反映約2年前該校長曾推行「心寧靜」,教育局指出,「心寧靜」在推行之初,即因校園有不同聲音停止。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勇於求助,遠離網路霸凌!檢舉網路霸凌iWIN熱線:02-2577-5118、教育部反霸凌投訴專線: 1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