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改革國有資本預算增加效率

該意見指出,要按照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以及健全管資本爲主的國有資產監管體制的要求,進一步完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制度,切實發揮對總體經濟運行、國有經濟結構的重要調控作用。

該意見表示,到「十四五」末,基本形成全面完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明確包括3方面重點改革措施。

一是完善國有資本收益上交機制。擴大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覆蓋範圍,健全國有獨資企業和國有獨資公司收益上交機制,改良國有控股、參股企業國有股收益上交機制。加強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管理,確保利潤數據真實可靠,及時足額申報和上交收益。

二是提升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效能。改良支出結構,聚焦關鍵領域和薄弱環節,增強對國家重大戰略任務的財力保障。加強支出管理,堅持政策導向,區分輕重緩急,提升資金安排使用的科學性、有效性和精準性。推進預算績效管理,探索開展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整體績效評價。

三是完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工作。加強國有企業名錄管理,出資人單位應當定期統計所出資企業的數量、資產權益、損益等情況,建立所出資國有企業名錄。完善預算編報,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則,提高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草案編制質量。主動接受人大和審計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