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館輪班間隔 勞部評估有條件鬆綁

交通部觀光署盼鬆綁觀光、一般旅館業房務清潔及輪班人員輪班間隔時間。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交通部觀光署提案鬆綁一般旅館業房務清潔等人員輪班間隔時間以改善缺工問題,勞動基準諮詢會昨開會討論認爲,在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期間可例外允許縮減爲八小時間隔;勞動部表示,因需社會共識及各單位配合,會在保障勞工權益前提下審慎評估。

勞動基準諮詢會由勞工代表、僱主代表、專家學者各三分之一組成,主要是提供行政主管機關執行勞基法參考意見,是否鬆綁旅館業人員輪班間隔仍由勞動部決定,不過勞動部已說要審慎評估,沒有辦法給出確切時間表。中華民國旅館商業同業公會全聯會理事長洪崇元表示,當初是因缺工才提出縮減至八小時間隔的建議,當時勞動部說只要與員工達成協議即可,如今不但不鬆綁,還設定各種限制及條件,「這樣其實滿多餘的」,因爲天災多半停班停課,○四○三花蓮強震後根本沒遊客,哪還需要縮短輪班間隔,真正需要縮短時段是暑假等旺季期間,根本解決的方法還是快開放觀光業引進外勞,而非搞外籍學生政策。

觀光署去年十一月向勞動部提案鬆綁觀光、一般旅館業房務清潔及輪班人員輪班間隔時間由十一小時縮至八小時,勞動基準諮詢會委員認爲缺工並不符合例外適用要件,要求補件再說明;觀光署近日再提案,僅申請一般旅館業鬆綁輪班間隔。

勞動部昨召開由勞資團體及學者專家組成的勞動基準諮詢會,針對一般旅館業房務清潔人員及輪班人員是否適用勞基法有關輪班間隔例外規定進行討論。

勞動部表示,是否開放適用輪班間隔例外規定,須以勞工安全健康爲考量,避免勞工過勞,經與會委員聽取觀光署及勞資雙方代表意見,瞭解旅館業有申請輪班間隔例外規定的行業特性,勞資雙方也都有申請適用的意願,但委員們較有共識的部分是在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期間可例外允許適用輪班時間至少八間隔小時。

部分委員認爲,有輪班就難免有特殊情況彈性調班需求,但希望真正落實勞資會議的討論功能;另有委員表示,輪班人員的範圍包括哪些人?若允許勞資雙方協商適用是否應限定在寒暑假旺季?是否可並同規範一個月內勞資可協商調整次數?應一併考慮。

據統計,一般旅館業從業人員共五萬四○○四人,擬適用縮短輪班間隔時間輪班人員約一萬八五九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