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育祥誘拐少女前就預謀買項圈 雄檢:羈押結束即發監執行

羅育祥誘拐少女前,就預謀上網購買遏止狗亂吠的電擊項圈,但海外寄送到臺灣要一個月,他等不及就先誘拐少女,事後檢警發現,少女戴上只是一般情趣項圈,倖免於難。(取自網路袁庭堯高雄傳真)

羅育祥19歲的妻子向檢警供出,新竹住家還有一臺羅平常會使用的筆電,檢警第一時間已查扣帶回。(本報資料照/袁庭堯高雄傳真)

羅育祥身揹加重強制性重罪10年刑期,還涉嫌誘拐囚禁少女66小時,2日晚間遭高雄地院裁定聲押獲准。羅男更被網友爆料作案前就預謀上網買訓狗電擊項圈,幸好項圈還沒寄到,少女就被救出。雄檢強調,羅一旦結束羈押,就會將他送回臺北發監執行。

檢警查出,羅約少女見面前2周,就在手遊對話羣組上尋問網友,佯稱要對付欠錢不還的人、想買控制狗亂吠的電擊項圈。羅沒想到訂購該物品要從海外寄送,交貨竟要等上1個月,等不及到貨的他就先誘拐少女,並以情趣用品項圈代替、將少女囚禁在密室

羅19歲的妻子也向檢警供出新竹住家還有一臺羅平常使用的筆電,檢警第一時間已查扣帶回,要釐清硬碟內是否藏有其他事證、有其他少女受害。

羅1日在新竹被逮後由警方押回高雄偵訊,當晚他拒絕夜間偵訊。2日上午移送高雄地檢署復訊檢方訊後向高雄地院聲請羈押,院方下午裁定羈押禁見獲准,晚間直送看守所所方表示,羅吃睡、精神狀況均正常,與另外兩位收容人關在同間舍房,所方對他加強看管,平均每15分鐘就會派巡查

羅7月才經臺北地院重判10年,羅本人未提上訴。羅失蹤時,雄檢與北檢就啓動分工機制,雄檢全力尋找羅及少女下落,同時蒐集有力事證;北檢則向北院確認羅的判決是否已確定,同時也請雄檢代爲核發拘票,若羅獲交保,第一時間就啓動發監執行程序

雄檢表示,按規定偵查期間最多隻能羈押嫌犯4個月,一旦羈押期滿或檢方認定無續押的必要,就會立刻與北檢換髮指揮書,將羅先送回臺北發監執行。未來若該案高雄地院有密集開庭訊問的需求,院方也可將羅暫時寄監至高雄監獄,配合提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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