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罹癌臥牀…哥瞞着4弟妹「狂領170萬」!她一見遺產明細氣炸提告

臺中男趁母親病重盜領160萬元,母親死後又再盜領10萬元,遭手足告上法庭。(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李忠憲戴若涵/臺中報導

臺中市石岡區一名52歲黃姓男子趁母親罹癌時,一個月內拿母親的印鑑農會狂領160萬元,之後又趁着母親逝世再領出10萬元。黃男妹妹委託代書辦理繼承登記時發現有異,這才得知哥哥竟在兄弟姊妹們不知情的情況下盜領170萬元,一怒之下氣炸報警。日前臺中地檢署將黃男依僞造私文書等罪起訴。

根據檢方調查,黃男底下有4個弟弟、妹妹。由於黃母罹癌臥牀生活無法自理,自2018年10月起便在黃男弟弟家中休養,爲了籌措治療疾病花費,2018年11月她在黃男的陪同下到農會抵押房子進行借款,並由黃男擔任保證人,向農會借款282萬元。

孰料,黃男見母親意識狀況出現惡化,呈現嗜睡及混淆狀態,竟在一個月內擅自拿着母親的存摺、印章,3度盜領存款金額分別爲30萬、100萬、30萬,同年12月他待母親離世後又盜領10萬元,一共盜領170萬元。

黃男妹妹2019年6月29日委託代書辦理繼承登記時,清查母親遺產明細才發現,哥哥有帶母親到農會抵押房子貸款,還從母親帳戶領走170萬元,同年11月到警局報案,並委請律師向臺中地檢署提出告訴。

對此,黃男辯解,當初母親辦貸款除了醫療費用外,剩餘部分是要給他使用的,因爲原本房貸是他在繳,所以和母親討論過後,帳戶內剩餘金錢就由他使用。但檢方認爲,黃母貸款後將款項存入自己的帳戶內,顯然沒有要將資金全部交給長子意思,且黃母在家療養期間支付的醫療費用僅1000元,也沒有需要提領大額存款的必要,他提款時並未告知4名弟弟、妹妹,不採信他的說詞,將他依僞造私文書、詐欺取財等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