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厝阿明/買賣屋消費糾紛多 電眼揪錯上傳公正第三方

▲賣厝阿明認爲,買賣房屋簽約全程錄影音上傳到公正第三方保存,避免後續消費糾紛。(圖/CFP)

文/賣厝阿明、臺灣厝買賣文化發展協會創會招集人李國興

買賣經驗有好有壞,踏入房市堪比新鮮人踏進職場更復雜,除準備好頭期款外,接下來熟悉相關買賣規則、業者話術、房屋條件怎麼看、網路評價等等,皇天不負苦心人,終於迎來簽訂契約那天,只差一步晉升殼族,如果在重要簽約場合被騙,或是出任何差錯,是否還能反悔嗎?

魔鬼藏在細節裡,密密麻麻又陌生的契約條文,不見得每一條都懂,見面簽約又有心理壓力,因此建議民衆透過房屋仲介居間買賣確定成交後,在協助雙方簽定正式契約時,必須全程錄影錄音留證,除了到場的當事人之外,也應該要有客觀紀錄,否則事後有任何糾紛,大家任憑印象去竄改記憶,只保留對自己有利的說法或見解,那實在是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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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音不只保障買賣雙方,針對目前高房價引來民怨,導致買賣方房仲居間成交之後,稍有不滿意的地方,就可能向房仲或代書求償,也導致民衆對於房仲居間服務充滿質疑態度。

▲買賣房屋簽約由房仲或是代書負責全程錄影、錄音,並再加上當場的簽約文件電子檔一併上傳到地政、消保或第三方公正機關存留,避免之後雙方產生消費糾紛。(圖/賣厝阿明提供)

希望相關單位正視此案,透過明文規定的法律強制力,要求房仲在居間成交後,在代書、房仲、買方、賣方簽定不動產買賣契約書當下,必須在具備完善錄影錄音處所簽約,全程錄影錄音,在簽約之後15天內,簽約相關文件用電子檔方式,留存於各地方地政、消保或第三方公正機關存查,再進一步解釋下列三點:

一、在實價登錄系統增加此服務功能

實價登錄系統查詢當時錄影片段,原始呈現現場始末,這麼一來,可以保護房仲專業服務價值被肯定,不因爲民衆買或賣後悔時情緒歸責於房仲,超出合理範圍要求賠償,同時可以加強保障買方與賣方權益,在此機制下可以減少有心人士操弄空間,也爲買賣雙方留下相關交易事證

二、簽約電子檔文件以房仲或代書爲責任提供者

爲警惕、防範杜絕遇到不良業者,全程錄影、錄音外,再加上當場的簽約文件電子檔,一併上傳到地政、消保或第三方公正機關存留,由房仲或代書負責提供,可以加強代書執業協助買賣雙方簽約過戶公正第三方角度,不因爲房仲或買方或賣方壓力,而失去第三方公正與客觀立場

三、此文件存檔後僅提供利害關係人查閱

政府若建置完好的機制,在實價登錄機制下,協助民衆保存相關交易電子文字檔,開放利害關係人付費查詢,適度的收費可以有效增加國家稅收,創造良善的金流回饋到系統上,未來更便利、使用上也更友善,還能夠避免民衆濫用資源,造成多餘人事或行政的成本,一舉兩得!

在有錄影存證和電子文件留存的情況下,有一分證據,只可以說一分話,有三分證據,然後可以說三分話,一旦上路之後,能夠減少雙方的疑慮,也能夠在簽約現場提升彼此的信賴程度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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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作團隊:賣厝阿明知識+執行長:李國興著作:《一圖秒懂1+2》、《房事Q&A》、《臺灣厝買賣文化寶典》、《房事辭典》、《風水世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