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肉羹賺億元拒繳稅!他被管收...落寞打公共電話通知家人
臺北一名原來在傳統市場賣肉羹、魚丸等食品的溫姓商人,逃漏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高達1億6647萬餘元,被國稅局催繳7、8次都不繳,甚至還意圖脫產。對此,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15日向新北地院聲請管收穫準。
新聞稿指出,溫男在1998年7月1日至2002年6月30日間,因未依規定申請營業登記而批售自制肉羹,逃漏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經國稅局查相關事證後,被認定漏報銷售額高達新臺幣1億6647萬餘元;國稅局因此開單補課溫87年度營業稅及其罰鍰,及87至91年之營利事業所得稅,合計約2030萬元。
沒想到溫男被催繳7、8次都不繳,還在法院尚未做成判決前,短期內將名下位於臺北市萬華區的3戶房屋以2350萬元的價格出售給第三人,另將名下某加油站的股份以80萬元賣給自己的兄弟,又向人壽公司以保單質借200萬8000元,及賣掉原本持有的債券得款1027萬餘元,銀行存款260萬元也提領一空,合計隱匿處分資產逾3917萬元。
▲被裁定管收,肉羹業者背影落寞。
案件經移送新北分署強制執行後,新北分署經由扣押存款及保險金、拍賣股票及不動產等,共獲償56萬3090元。而溫男不僅居無定所,還7度遷移戶籍,藉以逃避執行,對於新北分署命其報告財產或限期履行的命令也置之不理。
新北分署認爲,溫男上述處分資產及四處躱藏的行爲,顯已構成拘提、管收事由,故先向法院聲請拘提獲准,並於2019年4月15日發現溫男行蹤後,立即前往拘提。因溫男到案後仍拒繳欠稅,新北分署乃以其有隱匿及處分應供強制執行財產之情事,及有逃匿之虞,向新北地方法院聲請管收溫男獲准,並於當日立即將其送至管收所執行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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