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4千件手機遺失沒人認領 防個資外泄敲爛銷燬
根據各交通場站資料顯示,國人平均每年遺失兩萬多件手機、平板,其中一到兩成無法找到失主,相當於有2000到4000件沒人認領,因爲涉及了鐵、公路法、民法和個資法,讓處理單位相當頭大,刑事局坦言如果要解決這問題「將是跨部會龐大工程」,已函請法務部研擬修法。
依《民法》規定,遺失物公告半年若無人招領,可歸拾得人所有,但因手機、平板等3C產品涉及大量個資,易有個資外泄疑慮,警方也沒有法律依據刪除個資,也不能調閱通聯及SIM卡登錄資料。消保處表示,這問題漏洞很大,誰都賠不起責任。
各單位處理方式都不一樣,首都客運都會直接敲爛銷燬,高鐵則是委外銷燬;臺鐵暫時封存;桃園機場會取出SIM卡並將手機恢復原廠設定再拿去拍賣;高雄捷運要求拾得人決定是否由高捷消除手機個資後送給拾得人。
但自從2010年個資法上路,交通單位都不敢把拾獲的手機歸還拾獲的民衆或拍賣,要改善問題,必須修整各項法律規定,勢必是一場修法大工程。▼若遺失手機,裡頭的個資資料讓處理單位相當頭痛。(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