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男模照騙女大生矇眼性侵 肥宅判賠40萬

郭男盜用男模照片在「SKOUT」約炮騙女大生矇眼性交得逞,除被依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2月,北院民庭還判郭男要賠償40萬元。(翻攝自SKOUT官網

郭姓男子冒用帥氣男模照片在交友軟體上約炮,讓一名女大生誤信同意赴約,爲免穿幫,還藉口有特殊癖好要求女大生矇眼性交,做到一半發現郭男被發現不是男模本人,不顧女大生抵抗仍繼續硬上,遭依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2月。女大生另提告求償,臺北地院民庭判郭男要賠40萬元,可上訴。

刑事判決指出,郭男在「SKOUT」上交友,因擔心自己體型外貌不佳,冒用帥氣男模照片,進而結識20歲女大生。女大生誤以爲郭男是男模,同意發生性行爲,郭男則藉口有特殊癖好,要求女大生戴眼罩做愛,性交過程中,郭男詢問「我是不是有點胖?」女大生掀開眼罩一看,驚見眼前的人不是男模,嚇得推拒:「不要,你不是那個人」郭男卻仍硬上幾十秒才罷手。

女大生事後立刻到醫院驗傷,並傳訊友人訴苦「我突然不知道跟誰說」、「我好害怕」,同時在通訊軟體上找到男模本人,傳訊提醒「你的照片在交友軟體上被盜用」、「對方用你的名字你的身分在約炮」、「我答應邀約對方卻是非常噁心肥宅」。

北院刑庭一審依強制性交罪判郭男3年2月徒刑,郭男上訴,辯稱自己有勃起障礙,並提出診斷證明佐證,但高等法院刑庭二審認爲,診斷證明是在案發後才取得,無法證明案發時陽痿,不採信郭男辯詞,維持一審見解駁回上訴全案仍可上訴。

女大生另提民事求償80萬元,郭男開庭時又辯稱,女大生稱可以每次3000元至5000元價碼性交易,且女大生也表明有約炮習慣,2人才會約定在家裡面做,且因他當時陽痿,只有讓女大生口交,否認強制性交。不過,北院民庭也認同刑事判決見解,不採信郭男辯詞,判賠4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