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警「截圖扮正妹」釣出嫌犯 恐涉不當取證、侵犯個資
就算爲了抓賊,員警也要守法。高雄市一家鐘錶店的店長向警方報案,表示自己價值好幾萬元的手錶被偷了,警方懷疑離職員工涉案程度較高,從網路截了一張不知名正妹的圖片,裝正妹透過臉書約這名涉嫌人出來交易,當場將人逮捕。雖然這是個妙招,不過此舉恐怕涉及不當取得證據,未來上法院能不能將人判刑,恐怕還有得爭!而且使用不知名正妹照片,當事人還可追究警方侵犯肖像權、隱私權等民事責任。
監視器畫面顯示,在一家咖啡廳中,員警假冒是買家的表哥,過了不久就看到涉嫌人出現,兩個人坐下來聊了一會兒,涉嫌人拿出了要交易的手錶,員警看了看,確定應該是被害人的手錶,做個動作,外頭埋伏的支援立刻衝了進來,第一句挑明瞭講,員警直接問,「這支表哪裡來的?」
涉嫌人:「就是我表姊的。」警察:「老實說。」涉嫌人:「真是我表姊的。」警察:「給你自白機會。」
涉嫌人說得吞吞吐吐,員警強調「再給你最後機會」,涉嫌人頓了一下,最後又給了不一樣的答案,「在店內撿到的,在上班的地方。」
男子先是說表姊的,隨後又改口了是店內撿的,前後都不一樣,但是唯一肯定的是,這支價值好幾萬元的名貴手錶,是男子的前店長的,前店長就在7月份時,向警方報案自己手錶在店內不見,而這名男子原本也在錶店工作,就在店長遺失手錶後,也立刻辭職。員警懷疑這名男子涉有嫌疑,所以員警和店長就想了一個辦法,在網路截了一張不知名正妹的照片,然後用「王玉欣」這個名字和男子在臉書上互動,說自己剛來到臺灣想買表,沒想到男子上鉤了,纔有了這場咖啡館假交易真抓人的戲碼。
高雄市自強派出所副所長李盈賜表示,「正妹相片經店家提供,我們警方跟他假冒,加入他的好友。」假冒正妹抓人看似方法不錯,但是法界人士並不這麼認爲,因爲臉書冒充正妹恐怕涉及了「釣魚」,也就是誘捕偵查,涉及刑事訴訟法的證據排除原則,未來能否將男子定罪?得看法官的認定;另外,使用不明女子的截圖涉及盜圖,恐怕觸犯肖像權、隱私權、個資法以及著作權法,被截圖的當事人可以追究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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