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買好房/ 簽了一般約房子一直賣不出去? 專家:是制度有問題

房市示意圖。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YouTube頻道「南投買好房」的阿證分享影片來探討臺灣房地產的制度。

一、委託制度的種類

主要分爲「一般委託」和「專任委託」

·一般委託:屋主同意房仲帶看,房仲本身沒有任何保障,除了屋主本身可以賣,也可以籤給無限多家的房仲店來銷售。

·專任委託 只能由一家房仲店來銷售,屋主也不能透過自己來賣,房仲業績也比較有保障,但也是大多數屋主不喜歡的方式。

二、籤一般委託的真實情況

屋主籤一般委託給超多家房仲會出現兩種狀況:

1.超快就賣掉:只有「賣低於行情」和「 百年一見的特殊A案」這兩種情況,籤一般委託纔可以效益最大化,但是前提都要屋主割捨自己的利潤。

2.被房仲放到爛掉:大部分房子都是高於市場行情來當售價,而房仲第一時間會通知的就是有符合需求的客人,基於價格通常都興致缺缺,在加上一般委託對房仲來說是沒有底薪的,所以自然也不會打太多廣告,甚至發生惡性競爭。

三、環環相扣的惡性循環

臺灣的房地產製度從根本就很有問題,阿證整理三個主要原因:

1.房仲的考覈過於簡陋:只要上課、背題庫就能拿到證照,甚至很多新人還沒有證照就開始賣房,造成房仲業素質參差不齊。

2.委託制度顯露人性的黑暗面:認真的房仲爲了賺錢生活,不得不向這個體制投降,將利益擺在前面,甚至不惜學會話術,用騙的達到成交 。

3.房地產資訊的不透明: 屋主和房仲在資訊的取得是比首購族多很多的,在資訊的不對等下,纔會有這麼多首購族被欺騙,糾紛也越來越多。

阿證這樣看

會造成屋主、買家和房仲三方互不信任的最大原因就是房地產的制度出現問題,相信很多屋主是想籤專任委託的,但是就是看到太多「爛房仲」看到怕了,再加上合約關係不能自己賣房,因此不敢籤專籤。而買家也只能透過自己的努力,補充相關知識來增加自己的資訊量,才能減少受騙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