鈕承澤預計明天假釋出獄 性侵判4年假釋「不用帶電子腳鐐」

導演鈕承澤因性侵判刑4年定讞,於2021年11月底入監,由於鈕當時將戶籍遷到花蓮,移到花蓮監獄服刑,後來他又將戶籍遷回臺北,預計假釋後由臺北地檢署受理保護管制與報到,預計明天恢復自由身。臺灣高等法院裁定,鈕承澤只需要保護管束,並無電子監控,也就是不用戴電子腳鐐。

鈕承澤因執導電影「跑馬」認識被害人,2018年11月請劇組人員帶被害人到家聚會,被害人被獨留鈕承澤家中,鈕藉機對被害人性侵,被害人前往醫院驗傷,向警方報案。後來鈕承澤被判4年,臺北地檢署通知鈕承澤發監服刑,鈕以照顧母親爲由,將戶籍遷往花蓮,並申請在花蓮監獄服刑,於2021年11月30日入監。

花蓮地檢署主檢廖榮寬指出,當年鈕承澤將戶籍遷到花蓮,並向北檢聲請移轉至花蓮地檢署,代爲發監執行;鈕承澤在監期間已經將戶籍遷回臺北,出監後由北檢受理保護管束報到。

法務部矯正署指出,預計明天中午鈕承澤假釋出獄;花蓮監獄表示,目前尚未收到地檢署保護管束令。

導演鈕承澤。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