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交往工程師性情大變 母斷金援「要求放棄繼承房產」

母親發現讀大二女兒交了工程師男友,女兒開始性情大變,她於是提出若女兒堅持搬出家,她不再提供任何生活費,連她名下3間房,女兒都必須放棄繼承。(示意圖/shutterstock)

一名母親發現讀大二的女兒交了名工程師男友,女兒開始性情大變,不但經常晚歸,花很多時間約會、不顧學業,甚至會頂撞她,她於是提出若女兒堅持搬出家,她不再提供任何生活費,儲蓄險受益人改爲她,連她名下3間房,女兒都必須放棄繼承,她將此事詢問律師呂秋遠是否可行,呂秋遠則語重心長地回覆她。

呂秋遠在臉書發文,一名母親說,她的大二女兒在打電動羣組認識一名工程師並交往,女兒與對方一週3天約會,晚上聊天到凌晨2、3點,經常夜歸,該母親勸女兒多觀察對方,母女卻爆發多次衝突,女兒提議想搬出去,該母親則說她不再負擔女兒在外任何生活費用,她爲女兒保的儲蓄險全轉到她名下,女兒也須拋棄3棟房子的繼承權,若女兒同意這些,她會找時間到呂秋遠辦公室辦理。

呂秋遠一語點破「她不過就是談了一場戀愛」,他說每個人在年輕時都曾做過可笑的事,都是跌倒後再爬起往前走,該母親用斷絕母女關係的方式想保護女兒不受傷害,但不可能保護一輩子,如此一來只會把女兒往外推,身爲父母能做的,就是在孩子身後看孩子去闖、去受傷,不論孩子選擇什麼,外人如何看孩子,在孩子受傷時,還是願意把家裡大門打開、那盞燈點亮,等她回家,喝碗雞湯。

呂秋遠說,明天起18歲就是成年人,該母親本來就不用在給女兒生活費,也可以讓女兒搬離家,如果保險要保人是母親,當然也可以變更受益人,而拋棄繼承則在法律上行不通,呂建議把錢變成「財產」,而非「遺產」,最後他向該母親說「希望你能明白,什麼是控制,什麼是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