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打擊互聯網巨頭壟斷,不過負責官員反對拆解
歐盟在反壟斷問題上一直採取的是強硬立場,但歐盟的數字主管日前卻警告說,不要拆解蘋果、谷歌、亞馬遜和Facebook等大型科技公司。
衆所周知,在反壟斷問題的定義方面,歐盟與美國有着明顯不同的判斷。美國採取了一種相對狹隘的觀點,判斷一家公司是否具有壟斷或近乎壟斷的地位,是以消費者是否因此受到損害來進行衡量。而相反的是,歐洲考慮一家公司是否具有壟斷地位,是以新公司是否因此受到影響而難以競爭來衡量的,因爲阻礙競爭的行爲,在未來最終將導致消費者利益受到傷害。
基於歐洲更加強硬的立場,一些建議要求,應該拆分蘋果、谷歌、亞馬遜和Facebook等大型科技公司。例如,其中一項建議就要求,要將蘋果應用商店App Store與蘋果其他業務拆分開來,這樣才能迫使蘋果公平地對待競爭對手。
但根據媒體The Information報道,針對拆分蘋果等大型科技公司的建議,歐盟數字主管和前競爭專員瑪格麗特·維斯塔格(Margrethe Vestager)卻持反對意見,至少現在她是這種態度。
該媒體報道稱,“近年來,對谷歌、亞馬遜和蘋果等公司,維斯塔格一直積極地在進行反壟斷調查。維斯塔格表示,根據目前的歐盟法律,迫使這些科技巨頭拆分是“可行的。但她警告說,這種做法將可能導致意想不到的後果,歐洲監管機構和這些大型科技巨頭之間可能會產生曠日持久的法庭訟戰。”
維斯塔格表示,不應該在立法中引入拆分大型科技公司這樣的規定,應該非常小心地採取這樣的懲罰措施,應該確保這樣做的實際意義。她說,“如果做出拆分大型科技公司的裁決,這會引發長時間的法庭訴訟。”
與拆分大型科技公司這一解決反壟斷問題的做法相比,維斯塔格更加贊成對這些大型科技公司制定更加嚴厲的監管規則,以確保這些科技公司不能濫用自己的市場主導地位,從而保持市場的公平競爭。
但維斯塔格的所有同事都不同意她的這一意見,都支持關於拆分高科技公司的呼籲。
與維斯塔格的態度產生分歧的歐盟其他高級官員中,就包括歐洲內部市場專員蒂埃裡·布雷頓(Thierry Breton)。布雷頓明確表示,希望在一定情況下強迫科技公司分拆。
截止目前爲止,蘋果公司在美國和全球各地都面臨着大量的反壟斷調查和訴訟。這些調查和訴訟活動,主要針對的是蘋果應用商店的商業行爲。此外,蘋果與谷歌之間的搜索服務協議也受到調查,據稱爲了能夠讓蘋果設備將谷歌搜索引擎設置爲默認模式,谷歌每年向蘋果支付高達數十億美元。(天門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