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曾寫「就不多說了」 這法官又寫「盡洪荒之力審」

▲「窮盡洪荒之力審酌」。(圖/翻攝司法部裁判書查詢系統,下同。)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臺北地院民庭法官詹駿鴻去年在判決書中使用流行用語,寫出「窮盡洪荒之力審酌,尚無法改變上述認定,乃不一一審酌。」的句子,引起司法界熱議。有的人認爲他推動「判決書白話文運動」是好事情,但也有人認爲是誇張行徑直指判決書應把審酌內容具體列出,而不是用不正式的方式帶過。

詹駿鴻曾在2012年因弄錯法條,害被告以爲案子可以易科罰金而撤回上訴,導致被告只能用「掃地900小時」來抵坐牢5個月。後來詹駿鴻也因此被司法院評鑑委員會建議記過2次,最終被記警告處分

詹駿鴻在去年11月30日對國防部政治作戰局向5名住戶提告的「拆屋還地案」判決書最後段落寫道,「本案事證太多,兩造其餘主張與攻擊防禦方法,經窮盡洪荒之力審酌,尚無法改變上述認定,乃不一一審酌。」

▼「洪荒之力」被傅園慧在奧運上說出。

其中「洪荒之力」是奧運游泳選手傅園慧在里約奧運得知成績比想像中還好,激動下引用電視劇《花千骨》中毀天滅地的力量,所大喊的,「我沒有保留,我已經,我已經用了洪荒之力了!」

判決書中出現「洪荒之力」令許多司法界的人士驚訝,有的人認爲活潑有趣,無傷大雅,還有點推動「判決書白話文運動」的意思,是一件好事。

但也有人認爲太不莊重,且後段的「乃不一一審酌」也是對當事人的不尊重,更有人提起他先前曾在判決書中用過的,「本件與上述認定有關證據及主張,都斟酌過了,其他的縱使加以採納也不會影響上述認定,就不多說了。」指他應該具體列出審酌內容,不是以非正式的用語來省略,或是使用「就不多說了」之類的話來跳過。

▼「就不多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