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ST華微十年股東紛爭:涉嫌14.91億元資金佔用
近日,ST華微(600360.SH)發佈公告稱,公司及控股股東上海鵬盛科技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鵬盛”)收到吉林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將一場持續十年的股東紛爭再次拉回公衆視野。
根據上述告知書,ST華微未按規定披露控股股東上海鵬盛及其關聯方的非經營性資金佔用事項,導致2015年至2023年年度報告存在重大遺漏。此外,公司在交易所問詢函回覆等臨時公告中存在虛假記載,2019年發佈的《配股說明書》等文件也存在重大遺漏。
對此,監管局擬對ST華微及上海鵬盛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1000萬元罰款。對相關責任人予以警告,並分別處以30萬元至500萬元金額不等的罰款。同時,吉林證監局擬決定對ST華微時任董事長夏增文,上海鵬盛時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長曾濤採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時代週報記者發現,上述事項可追溯至ST華微原副董事長王宇峰與曾濤、夏增文等人之間長期未解的股權糾紛。
控股股東股權轉讓糾紛
公開資料顯示,ST華微是一家專注於功率半導體器件及功率集成電路研發生產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其歷史可追溯至1965年成立的吉林市半導體器件廠。1969年,該廠更名爲吉林市半導體廠。1998年,吉林市半導體廠改製爲吉林華星電子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星電子”),並於1999年作爲主發起人聯合多家企業共同設立ST華微。2001年,ST華微成功登陸上海證券交易所。
ST華微的發展歷程中,夏增文是一個關鍵人物。1952年5月出生的夏增文,自1990年起擔任吉林市半導體廠廠長,1998年出任華星電子董事長,1999年成爲ST華微的董事長,並長期執掌公司,直至2023年11月22日因無法履職,書面授權趙東軍代行董事長職務。
2003年2月,上海鵬盛(曾用名:上海盈瀚科技實業有限公司)與華星電子達成和解協議,以每股4.90元的價格受讓華星電子持有的ST華微3373萬股國有法人股,作價1.65億元抵償債務。交易完成後,上海鵬盛持有ST華微28.58%的股份,成爲其第一大股東。2005年,上海鵬盛推舉王宇峰擔任ST華微董事,並於2006年6月擔任公司副董事長。
然而,2014年10月,王宇峰辭去ST華微一切職務、同年11月辭去上海鵬盛一切職務。據公告顯示,王宇峰的退出與股權轉讓有關。王宇峰將其名下上海鵬盛24.53%的股權轉讓給曾濤,曾濤同時接任上海鵬盛法定代表人職務。
天眼查數據顯示,2014年12月4日前,上海鵬盛的股東爲天津華漢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持股56.14%)、王宇峰(持股24.53%)和王慶志(持股19.33%)。天津華漢的股東爲樑志勇(持股67%)和陳祖芳(持股33%)。此後,王宇峰、樑志勇、陳祖芳等人的股權,陸續向曾濤、陳笑蕊、陶文波等人轉讓。
2025年1月26日,王宇峰親屬在接受時代週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王宇峰投資任職期間一直支持ST華微的發展,然而ST華微在夏增文把控下發展乏力,王宇峰被迫股權轉讓。
股權轉讓完成後不久,王宇峰於2015年以股權糾紛爲由在上海提起訴訟,後又撤訴。2018年,王宇峰再次在天津提起訴訟。
中國裁判文書網裁定書顯示,王宇峰、陳祖芳訴稱,王宇峰原系天津華漢的實際股東,實際股東權益對應天津華漢出資額爲3300萬元,股權比例爲33%,該股權由王宇峰委託陳祖芳代爲持有。2014年11月,曾濤代表夏增文與王宇峰達成口頭股權轉讓協議,約定王宇峰將其直接和間接持有的天津華漢、上海鵬盛的股權全部轉讓給曾濤,曾濤係爲夏增文代持王宇峰轉讓的股權。
此外,根據裁定書中王宇峰、陳祖芳的陳述,曾濤、夏增文在取得王宇峰的股權之後,違背誠信原則,否定了之前雙方按現狀交接的約定,致使王宇峰不僅沒有收到股權轉讓價款,反而負擔了額外債務,導致其權益受損。因此,請求判令解除王宇峰與曾濤、夏增文之間的股權轉讓合同關係。
值得注意的是,在民事裁定書中,針對王宇峰的指控,曾濤和夏增文並未對事件本身作出直接回應,而是將焦點放在了案件的管轄權問題上。此後,該案經天津高院、最高人民法院就管轄問題作出裁定,將此案裁定移送至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管轄。2021年7月,該案經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駁回王宇峰、陳祖芳全部訴訟請求;2022年1月,又經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審,終審判決駁回王宇峰、陳祖芳上訴,維持原判。
被舉報存在“職務侵佔”行爲
在雙方因股權轉讓問題引發糾紛期間,王宇峰被舉報存在“職務侵佔”行爲。
2022年3月24日,ST華微發佈公告稱,上海鵬盛、ST華微及夏增文實名舉報王宇峰涉嫌違法違規,現已被多地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吉林市公安局在2015年8月14日受理了ST華微和上海鵬盛的刑事控告,並於同年11月5日以王宇峰涉嫌職務侵佔立案(吉市公刑立字[2015]27號)。
吉林市公安局出具的《起訴意見書》(吉市公(法)訴字[2024]22號)顯示,王宇峰在擔任ST華微副董事長及上海鵬盛法定代表人期間,涉嫌未經股東同意擅自將上海鵬盛持有的ST華微股票質押,並將融資款及公司資金通過隱蔽手段轉移至個人及其關係人賬戶,用於消費、投資等,嚴重損害了上市公司利益。
對此,王宇峰的代理律師、上海德禾翰通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肖楠2025年1月26日在接受時代週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王宇峰於2022年12月12日經吉林市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目前仍處於羈押狀態。肖楠強調,本案存在程序錯誤,吉林市公安局對本案不具備立案管轄權。目前,吉林市高新區法院已作出全案退案決定,將案件退回高新區檢察院。
1月26日,時代週報記者電話聯繫王宇峰案件的承辦檢察官,但對方表示,根據相關規定,案件信息不便對外透露。
涉嫌14.91億元資金佔用
時代週報記者注意到,曾濤、夏增文等人被舉報長期通過上海奔賽實業有限公司(後更名爲上海芙拉沃科技有限公司並註銷,以下簡稱“上海奔賽”)等主體挪用、侵佔上市公司大額資金,涉嫌配股欺詐發行等問題。王宇峰的親屬向時代週報記者證實,相關舉報材料由王宇峰提交。
信訪投訴材料顯示,2015年8月17日至8月18日,ST華微尾號2560的工商銀行賬戶通過北京傲志衆達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北京傲尊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北京三陽今日科技有限公司向上海奔賽尾號0111的招商銀行賬戶合計轉賬3.3億元,上海奔賽於8月19日分別向曾濤、陳笑蕊、陶文波尾號2231、6933、0375的招商銀行賬戶轉入0.33億元、0.67億元、2.44億元,與其支付股權受讓款的金額及時間相同。
ST華微前期公告卻顯示,2015年8月19日,曾濤、陳笑蕊、陶文波分別以0.33億元、0.67億元、2.44億元受讓樑志勇、王慶志直接或間接持有的上海鵬盛股權,資金來源均爲自有及自籌資金,並非來自上市公司。
對此,上交所要求ST華微全面覈實並逐筆列示2015年8月17日至8月19日上述賬戶間資金往來明細,並提供銀行流水等證明材料,說明公司資金是否曾被曾濤等人佔用後用於購買股權。然而,ST華微在2023年11月10日回覆上交所監管問詢時,以時間久遠、新接手人員業務不熟練、涉及隱私等理由,表示難以提供銀行流水等相關證明材料。
此外,ST華微前期公告顯示,2019年3月至4月,上海鵬盛向上海某有限公司借款2.2億元,借款期限4年,用於參與上市公司配股,公司未向上海鵬盛提供資金支持。而信訪投訴材料指出,2019年4月1日至4月4日,ST華微通過上海奔賽平安銀行、村鎮銀行、招商銀行等賬戶向上海鵬盛尾號0806的招商銀行賬戶合計轉賬2.03億元,上海鵬盛於4月4日將該筆款項轉至尾號6116的江海證券配股專戶用於認購上市公司配股。
對此,上交所要求ST華微披露上海鵬盛2019年3月至4月借款的直接及最終融資方名稱,並結合上海鵬盛近三年的資金情況及主要經營數據,說明償還進展及還款資金來源。然而,ST華微在2023年11月10日的公告中稱,經上海鵬盛徵求相關公司意見,該公司認爲此事涉及商業機密,不同意對外披露其名稱。
值得注意的是,ST華微在上述公告中否認控股股東上海鵬盛與上海奔賽存在關聯關係,並否認公司與上海奔賽存在資金往來的情形。然而,吉林證監局查明,ST華微的公告內容與事實不符,存在虛假記載。
此外,前述告知書顯示,2015 年至 2023 年,公司控股股東上海鵬盛及其關聯方以預付設備款等名義非經營性佔用公司資金,截至2024年10月15日,未被償還的非經營性資金佔用餘額爲14.91億元。
2025年1月25日,ST華微發佈公告,因公司存在資金佔用未收回事項,公司股票自2025年1月27日起將被疊加實施其他風險警示,股票簡稱仍爲“ST華微”。
實控人的身份依舊成謎
值得注意的是,上海鵬盛法定代表人、董事長曾濤長期以來一直被認定爲ST華微的實際控制人。 具體而言,2015年9月3日,ST華微發佈的詳細權益變動報告書顯示,曾濤通過股權轉讓方式受讓了原公司實際控制人樑志勇持有的天津華漢22%股權,並於2015年9月1日完成工商變更登記。 此次股權轉讓後,ST華微的實際控制人變更爲曾濤。
然而,這一認定在後續的法律糾紛中遭到質疑。根據民事裁定書中王宇峰和陳祖芳的陳述,曾濤實際上是代夏增文持有王宇峰轉讓的股權,這意味着曾濤可能並非ST華微的真正實際控制人。
對此,ST華微曾在2022年4月迴應稱,經公司函詢並獲上海鵬盛回函確認,2014年11月29日,王宇峰與曾濤簽訂了股權轉讓協議,曾濤受讓的股權不存在代持或其他協議安排。此外,2014年12月8日,陳祖芳與曾濤簽訂股權轉讓協議,陳祖芳將其持有的天津華漢3300萬股轉讓給曾濤,且協議中未約定對價。ST華微解釋稱,陳祖芳此前系代上海鵬盛持有該股權,此次轉讓至曾濤名下後,曾濤繼續代上海鵬盛持有該股權。
然而,ST華微於2024年6月28日首次披露了新的信息。公告稱,經公司與曾濤溝通,曾濤自稱並非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真正的實際控制人尚不知曉,目前股份仍處於代持狀態。
關於是否替夏增文代持股份以及是否是ST華微實控人,時代週報記者2025年1月26日聯繫了曾濤,對方在得知記者身份後拒絕透露更多信息。
2025年1月26日,ST華微工作人員在接受時代週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公司實控人信息以公告爲準,公司原董事長夏增文目前已失聯。ST華微1月23日公告顯示,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曾濤與被代持人之間簽署存在代持情況的書面證據。
1月27日收盤,ST華微以上漲2.68%報收4.98元,公司市值約爲48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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